孩子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爷爷该如何帮助孙子?
亮亮是一.名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其爸爸脾气非常暴躁,而且平日里喜欢喝酒,喝醉酒以后就和亮亮的妈妈吵架,夫妻二人还经常因亮亮的成绩不好而打骂亮亮。某日,亮亮的爷爷去看望亮亮,发现亮亮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到处是伤。爷爷经询问才得知自己小孙子的伤全都是由儿子和儿媳妇造成的爷爷非常生气,赶紧把亮亮接到了自己家里照顾后来,亮亮的父亲来到爷爷家接亮亮回家,爷爷称亮亮不能再回那个充满暴力的家里,还称要请求法院撤销孩子父母的监护人资格。那么,爷爷可以这么做吗?
法律分析
本案中,亮亮的父母经常因成绩问题对孩子进行打骂,导致亮亮身上多处伤痕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对未成年人没有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而是实施了家庭暴力。此时,爷爷发现这一情况以后,应该及时制止暴力行为,并且爷爷作为亮亮的近亲属有权根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依法撤销亮亮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法院另行指定了其他的监护人,则亮亮的父母应该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一条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中请,依法辙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贍养、扶养、抚养费用。
法律提示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是严重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表现,被监护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和单位,可以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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