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经典案例 >> 离婚房产分割

婚前房产价值翻倍算谁的

日期:2016-02-07 来源:网 作者: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98次 [字体: ] 背景色:        

男子婚后炒房28万成155万 婚前房产价值翻倍算谁的?

男子结婚前有一套价值不高的单身公寓,婚后他利用这套房子为“原始积累”频繁进行房屋买卖,每进行一次交易房屋价值就更高。在房价一路上涨的大好形势下,几年之内,男子将价值28万的房子炒成了155万的大三房。然而,在离婚时,这样的财富累积却变成双方对簿公堂的导火索。婚前的个人房屋炒到翻了几倍,离婚时究竟算谁的?

男子婚后频繁换房 28万炒成155万

高海和姗姗(均为化名)因为工作结缘,婚后一直过着二人世界的生活,并没有要孩子的打算。高海因此将工作之余的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理财上来。

高海有个表弟在做地产中介,他受表弟的影响并从表弟那得到一些房源信息在婚后炒过几次房。由于收入有限没有太多资金同时投入多套房产,他就只得在一套房上买进卖出地炒房。

高海投资的第一套房是婚前一次性付款28万元购买的一套单身公寓。刚结婚时这套单身公寓价格就涨到40多万元,而且当时高海也想换套大房,他将这套单身公寓卖了43万,然后用41万元一次性付款买了一套两居室二手房。

住了两年以后,市面上房价不断上涨,当这套房子价格涨到70多万的时候,他在表弟的建议下以75万价格卖了这套两居室,用卖房的70万元买了一套三居室预售房。一年后交房时同户型的现房价格已涨到90多万,住了两年多以后,这个地段的房价飞涨,高海从楼下的中介橱窗上贴的信息中获知同户型的空置毛坯二手房涨到140多万了,比买下来的时候翻了一倍。高海心又开始痒痒了,这套房他装修就花了10多万,带装修的二手房拎包即住比较好出手。表弟提供了一个使用时间很短的二手房房源,经过考察高海很满意,有了几次炒房经验后,高海很看好这套二手房的升值潜力,他毅然将现在的房子卖得160万元,用155万买下了这套二手房。

高海这些年炒房,买进卖出再买进再卖出倒腾了很多次,婚前单身公寓28万买进婚后43万卖出;第二套房41万买进75万卖出;第三套房70万买进160万卖出;最后用155万买下现在的第四套房。

婚前个人房产价值翻倍 离婚时算谁的?

而这些炒房的家事,高海的妻子姗姗从不过问,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也从不提供任何参考意见。

房子价格越长越高,高海的婚姻生活却并没有楼市这么坚挺。在他买下第四套房子后不久,二人的婚姻亮起了红灯。提出离婚后,高海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协议中提到现在登记在他名下的这套155万登记价的房产是他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姗姗的父母知道以后,阻拦女儿到民政局签订这份离婚协议。他们认为,高海娶了女儿以后财富不断增加,离婚时女儿却一分钱没分到,非常不公平。高海虽在婚前购买了一套单身公寓,但价值不足以购买现在的住房。婚后,高海对房屋进行多次交易后,所获得的巨大收益才使他能够购买现在较大的房屋,所以,婚后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双方平均分割该套房屋。

由于无法协商解决,姗姗一纸诉状将高海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婚内这套夫妻共同房产。

法院裁判:仍属个人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包括利息、投资收益,应当仍属于个人财产。高海和姗姗现居住的房屋虽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但购买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高海婚前购买房屋所得价款和房屋买卖交易的收益所得,且房屋交易所得钱款属于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法院认定,涉诉房屋是高海婚前财产的不同表现形态,并不能改变所有权归属,应当认定为高海个人财产。据此,法院判决涉诉房屋归高海所有。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