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婚姻家庭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之第五章 案件诉前调解阶段 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建议委托人在诉前进行调解,以缩短争议解决时间,减少双方诉累,诉前和对方调解显然不利于案件进程的除外。律师代理离婚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应与委托人制订调解方案和调解进度计划。调解方案是指,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尽量促成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具体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方案的方式方法。
婚姻家庭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之第六章 立案 委托人为外籍、港澳台人士且在国内的,若授权委托书未进行公证,立案时委托人须到场。若存在被告出境可能对案件审理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立案时,律师可向法院申请限制被告出境。律师应询问每次限制出入境的时间,及时提交延长申请。律师申请限制被告出境,应提交书面申请,并在限制出境申请书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限制出境的事实理由、提交必要相关证据,以及交缴保证金。 律师在立案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可以制订证据目录,注明证据名称、证实内容等。
婚姻家庭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之第七章 开庭 1、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组成等信息,律师在收到开庭通知后,应立即通知当事人。2、在开庭前一天,可再次与当事人联系提醒,并提醒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明和证据原件。3、开庭之前,应与委托人讲述开庭的程序、委托人应注意的问题、法院、对方当事人可能的发问。4、应制订好共同财产清单、婚前个人财产清单等表格。5、再次检查卷宗材料是否完整、有否遗漏,各种文件是否复印齐备。6、证据是否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人是否已妥善安排。7、律师注意携带执业证。
婚姻家庭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之第八章 庭审完后的工作 案件结束后,律师可视委托人的意见,以及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诉外协商的代理委托,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第二百四十二条 案件结束后,律师应注意保留委托人联系信息,对于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原告委托人,律师可在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提醒委托人可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家庭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之第九章 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 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于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办理。律师应接收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的统一安排,定时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进行义务咨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道路交通事故原则上按照直接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即对人身或财产造成多少直接经济损失,就赔偿多少,但是人的生命健康受到损害,其本身是不能用金钱折价的,所赔偿的只是由于生命、健康受到损害而引起的实际财产损失。
关于交通事故车辆暂扣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当场发还。
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此可知,患者只能按法定的程序先申请首次鉴定,若对首次鉴定不服,可在法定的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
医疗纠纷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即只要受害的患方有死亡、伤残等损害事实,并由此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当事的医院就应当首先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证明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能证明的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就是说,此时患方只需提出人身损害的事实,不需证明该事实是由医方的过错所造成,而是反过来,由医方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或医疗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无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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