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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日期:2013-07-09 来源:交通事故律师网 作者:. 阅读:24次 [字体: ] 背景色: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19 91年12月2日),交通事故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一是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 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是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是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是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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