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仲裁律师网劳动仲裁律师栏目:北京劳动仲裁律师,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北京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律师,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审理调解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范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等相关问题。
我国法律目前对死亡判断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工伤认定时,不宜作出对劳动者不利的解释,脑死亡时其死亡已具有不可逆性,持续救治只能延缓临床死亡时间,工伤认定时应当以“脑死亡”为死亡判断标准。“48小时”的起算时间,应以医疗机构作出初次确诊意见的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死亡数月之后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与原始病历记载不一致的,不应作为有效证据来认定。
程序员健身房猝死,能否认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法院经审理认为,工作时间包括法律及单位制度下的标准工作时间、临时性工作时间及不定时工作制度下的不定时工作时间,是具有延续性的,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劳动时间。判断一段时间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可综合考虑这段时间内劳动者的活动是否符合用工单位的目的、是否从事与工作内容相关的活动、是否受用人单位支配和控制等因素。
公司与员工的谈话笔录可以作为证据吗企业享有对员工的管理权,员工有服从企业管理的义务,这也是劳动关系的核心。与员工谈话是企业行使管理权的方式,记录谈话过程的谈话笔录,当然属于证据。有的法院认为属于书证,但更多的法院对其类型采取模糊处理的方式,未予明确其证据类型。小编就为HR朋友们详细分析和解释。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2倍工资的3个意见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而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也就不需要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
没签劳动合同,可主张2倍工资
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应从何时起算
审理工伤案件的20个答复+7个法官会议纪要+3个指导案例+16个公报案例
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不受竞业限制的约束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即便未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三个月后开展同类业务,不受竞业限制的约束。
未缴生育保险费还扣发产假工资,单位应担责由于公司经办人员的疏忽,公司没有为陈女士缴纳生育保险费,导致陈女士无法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报销生育医疗费,陈女士的生育医疗费12 210元应由该公司予以报销。
仲裁裁决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纠纷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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