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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专栏简介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网工资福利栏目:企业单位公司拖欠劳动报酬、职工工资,同工同酬,职工工资拖欠纠纷,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年休假工资,200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加班工资及计算标准,年休假规定,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劳动报酬追偿律师,劳动律师代理仲裁等。

  • 上级领导安排加班,劳动者无文字性依据如何获得加班工资
    日期:2013-01-12 点击:316次

    上级领导安排加班,劳动者无文字性依据如何获得加班工资 在接到上级关于加班指令时,最好公司有书面决定,且每次加班都应有汇总记录,以便做账支付加班费。而作为生产车间、班组,则应当自行制作加班流水账,由每位员工在记录上签字,以此作为加班记录。一旦发生纠纷,提交仲裁乃至诉讼,受案机关应当作为证据加以采信,并作出支持员工利益的决定。

  • 不定时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应否按3倍标准计算加班费
    日期:2013-01-12 点击:583次

    不定时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应否按3倍标准计算加班费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休息、转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 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固定期限合同薪金是否要求一致
    日期:2013-01-12 点击:293次

    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固定期限合同薪金是否要求一致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与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在薪金上并无实质上差异,合同性质不同,也不一定意味着工资水平高低,关键要看员工的岗位、技术含量、对公司企业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所以,并非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工资一定会低,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工资就一定会高。

  • 公司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或者同行业领导下的用人单位工作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
    日期:2013-01-12 点击:510次

    公司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或者同行业领导下的用人单位工作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从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年限作连续计算,并让劳动者得到应有的劳动保护和保障。特别是公司因经营困难被撤销,甲单位接收了乙单位的资产,并接管乙单位的员工,劳动者的工作实际上具有连续性,并非因单位撤销或破产而中断,亦非劳动者另行应聘取得工作岗位,所以,其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从在乙公司工作年限,加上在甲单位工作年限,就是其实际工作年限,并以该年限计算劳动保障的权利。

  •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日期:2013-01-09 点击:1020次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是指劳动者在年老或遇到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劳动风险时,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权利。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劳动
    日期:2013-01-09 点击:357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劳动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及《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 女职工禁忌劳动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日期:2013-01-09 点击:315次

    女职工禁忌劳动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女职工在经期、已婚待孕期、孕期、哺乳期的劳动禁忌范围法律另有规定。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劳动虽然不在法律规定的禁忌范围之内,但对妇女身体有隐性破坏作用的,用人单位也应避免安排女职工从事。

  •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报酬约定不明劳动者如何维权
    日期:2012-11-28 点击:374次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报酬约定不明劳动者如何维权 针对白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事项,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进劳动合同。而关于劳动报酬与劳动条件等内容在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还可以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办理。

  •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日期:2012-08-07 点击:185次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可以根据劳动者所在岗位或者所从事的工作确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关工资标准调整、变更的事项。 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可以在集体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事项。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代替货币支付。

  •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所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
    日期:2012-06-01 点击:155次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所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有些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甚至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严重危及了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指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明知违反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对劳动者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具有危险性,仍然违章指挥,强令劳动者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冒险作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劳动权仍属于劳动者自己,仍由劳动者自己支配,不是把劳动权完全交给用人单位,所以在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劳动者可以不服从其指挥或者命令,并有权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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