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社会保险专栏简介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网社会保险栏目: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险等,社会保险的种类,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数额,单位未缴纳社保案例,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是否属于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范围,要求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属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追诉时效,未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对职工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规定等。

  • 北京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
    日期:2012-05-10 点击:172次

    北京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 市民政局是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区、县民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财政、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统计、物价、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研究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布。

  •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
    日期:2012-05-10 点击:190次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缴费单位应当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本月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以货币形式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自接到举报之日起60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日期:2012-05-10 点击:193次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日期:2012-05-10 点击:234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 2007年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修订版
    日期:2012-05-10 点击:209次

    2007年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修订版 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缴纳,适用本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其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缴费单位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书。

  • 工伤保险相关问题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停工医疗等法律问题解析
    日期:2012-05-07 点击:197次

    工伤保险相关问题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停工医疗等法律问题解析 劳动能力一般由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对于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由于再次鉴定为最终结论,故对于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当事人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这一点与工伤的认定程序是不同的。停工留薪期满后,对于员工已进行伤残评定的,员工依法享受伤残待遇;对于未进行伤残评定的,需要继续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争议案件中如果涉及到第三人侵权时,劳动者可以选择第三人或用人单位其中之一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般选择用人单位的就按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 劳动者能自愿放弃缴纳劳动保险吗
    日期:2012-05-02 点击:331次

    劳动者能自愿放弃缴纳劳动保险吗 依法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费中凡是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按比例负担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劳动者也必须依法缴纳。这里不存在自愿和不自愿的问题。对于劳动者来说,参加社保并按规定缴纳费用是法定义务,是履行责任而不是自己的一项权利,因而是不能放弃的。 

  • 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吗
    日期:2012-02-25 点击:702次

    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吗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是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本案中,如果石某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退还保费,对医疗费不予赔付。

  • 投保人未告知疾病,保险公司可以据此不赔吗
    日期:2012-02-25 点击:604次

    投保人未告知疾病,保险公司可以据此不赔吗 保险公司应当依保险合同赔付郭某保险金。我国《保险法》规定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但同时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因为实践中有的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的理解不是很准确、充分,所以法律规定保险人必须向投保人说明合同条款的内容。据此可知,《保险法》中所说的“如实告知”并不是主动告知,如果因为保险人没有说明,没有询问而未能“如实告知”,保险人应该承担责任。

  • 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应该向谁支付保险金及受益人死亡谁有权主张保险金
    日期:2012-02-25 点击:941次

    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应该向谁支付保险金及受益人死亡谁有权主张保险金 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因此,韩某作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有权主张该保险金。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法律常识全知道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但是程某的情况并不属于以上三种情形,因此离婚后程某的前妻如果没有变更受益人,程某仍然是合法的受益人。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