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观点栏:委托北京律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聘请北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律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释法,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评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代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免费咨询,北京交通事故案件法院管辖,北京交通事故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法院,交通事故案件中财产保全问题,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限、程序,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办案指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律师实务指引等。
单位不得以“调休”、“待岗”等理由降低女职工“三期”工资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非常熟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并不会在“三期”内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往往会通过“只发基本工资”、“孕期待岗”、“哺乳期调休”等理由扣减劳动者工资,在单位不能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无论提出何种理由,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足额支付三期期间的工资。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关于“不结婚、不怀孕”的承诺无效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向小付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虽然公司已经为小付办理了相关医疗、生育保险,但仍负有协助小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的申领手续以及协助小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的义务,并有义务将申领到的生育津贴、医疗费足额支付给小付。
无碰撞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认定问题分析机动车的危险性和危险回避能力都强于非机动车或行人,对交通安全负有更重的注意义务。杨某某在左转弯的情况下,应注意旁边车道的通行情况,为他人预留足够的安全时间和安全空间,以确保安全驾驶。而被告杨某某也未能举证证明自己已履行了充分的注意义务,尽可能地回避自己所驾驶车辆对周围的危险,说明未尽到注意观察的义务,主观上有一定的过错,故被告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保险公司先赔付相关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法规尚未制定实施。但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更有利于社会稳定,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精神。因此,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受害者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不但合情、合理,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更符合我国现实的国情。
本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委派人与受委派人应如何承担责任本案中郭某某酒后驾驶造成事故,具有重大过失,张某某作为委派人明知郭某某酒后驾驶而予以放任,未予制止,对酿成事故亦有过错,亦应承担责任。郭某某是侵权人,是直接责任人,原告同时选择了其为被告,应依照张某某、郭某某各自的过错划分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由某某检测中心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处理既尊重了原告对被告的选择权,并且一步到位,依照张某某、郭某某各自的过错划分承担责任的比例,分别予以承担,消除了日后的追偿问题 ,减少讼累。
电动三轮车性质归属及相关问题人们普遍认为,只要是以电力和电机作为驱动就是电动车,而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不需要遵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所必须具备的诸如核发牌照、上交强险、驾驶人应有驾驶证具备驾驶资格等一系列条件。事实上,对于电动车尤其是电动三轮车的管理,是一个比较边缘和特殊的领域。法律对此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在规定也有不少差异。
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分析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还存在损害赔偿标准有待完善,机动车的强制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之间尚未以法律形式相联系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社会保障机制有待加强等问题。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社会各界都已开始关注道路交通事故,也有很多的法学家已致力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及其损害赔偿制度的研究。
出租车经营权转让纠纷的法律问题对于以挂靠经营形式签订的各种合同,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实践中,合同的名称各异,形式也不完全相同。对于挂靠经营合同的法律性质,大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车辆买卖合同;另一种观点认为是租赁合同;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是融资租赁合同。
被撞身亡的无名尸获赔后保险公司应否支付车主赔偿款关于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问题: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及《商业保险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对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的责任范围能否进行扩大解释原告为该车辆投保的是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该保险的初衷是为了更好的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过程中客运人的合法权益,该保险合同中也约定了保险责任范围限于旅客,且明确约定了旅客的定义。原被告双方虽另作了特别约定即投保了驾驶员座位险,但柴媛媛在上述事故发生时既不是该保险合同约定的旅客,也并未乘坐在驾驶员座位,故上述事故不属于该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综上,原告诉请没有依据,应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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