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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专栏简介

北京交通事故车辆保险理赔律师专栏:交强险、第三者险保险范围,如何办理车辆保险,保险公司定损,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保险公司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受侵害的第三人可否直接向保险公司求偿,保险公司如何支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分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责任保险赔偿的构成要件,车辆定损及单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存在的问题。

  • 受害人是否可以直接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
    日期:2013-04-11 点击:1186次

    受害人是否可以直接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其尚未赋予受害人直接请求权。

  • 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险的限额是多少
    日期:2013-04-11 点击:257次

    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险的限额是多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日期:2013-04-11 点击:599次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现场勘查需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日期:2013-01-19 点击:575次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现场勘查需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在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勘中,绘图、制作勘查记录、照相等工作均要做好分工。在实地勘验中,要对现场中与交通事故案件所有的元素进行全面测量与记录并且各元素之间必须有关联。下面是交通事故勘验中应注意的五点: 一是全面 要对现场中与交通事故案件所有的元素,包含道路、建筑、设施、标志、标线、车辆及痕迹与附着物、路面痕迹、散落物等等,全面测量与记录,并且各元素之间必须有关联,即不能孤立,便于以后能恢复现场全貌。

  • 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评定伤残
    日期:2013-01-19 点击:286次

    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评定伤残 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 交强险合同期满后投保人可以重新选择保险公司投保吗
    日期:2013-01-19 点击:289次

    交强险合同期满后投保人可以重新选择保险公司投保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于保护不特定的交通事故第三方的利益,对保单的持续有效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投保人而言,一是必须投保,二是对其所有或管理机动车辆期间,应当始终保有一份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因此,投保人应当在保单期满的合理期间,及时向保险公司延续强制保险合同。 对保险公司来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后公司不能单方决定合同的自然延续。尽管投保人必须投保,但向哪家保险公司投保是可以自由选择的。投保人可以重新选择具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受任何限制。

  • 停止使用出险车辆及小事故也要及时理赔
    日期:2012-05-01 点击:508次

    停止使用出险车辆及小事故也要及时理赔 有时车辆在出险损坏之后,仍可以继续行驶,这时有的车主认为反正保险公司都会赔付,为了能尽快将车辆送至修理厂或不影响用车,就继续驾驶车辆。要提醒各位车主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尽量不要这样做。因为多次事故同时理赔,保险公司难以对多起车辆事故的责任和损失程度进行确定,可能会在理赔时发生矛盾。而且保险车辆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万一致使损失扩大,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

  • 车辆保险理赔之切勿主动放弃追偿权利
    日期:2012-05-01 点击:809次

    车辆保险理赔之切勿主动放弃追偿权利 经协商对方达成赔偿协议,出租车司机赔偿周先生3000元,此后修理费多少不再与出租车司机有关。周先生想到了保险公司。可当他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却拒绝了周先生的索赔。理由是:周先生已经与对方达成了损失赔偿协议,获得了赔偿,因此保险公司不再对周先生的车辆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专家提醒车主,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与对方商定赔偿协议时,千万不要放弃自己获得赔偿的权利。万一所赔的费用不够补偿车辆损失,还可以继续要求对方赔偿。

  • 车辆超载引发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否拒绝理赔
    日期:2012-05-01 点击:424次

    车辆超载引发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否拒绝理赔 本案涉及的保险合同系格式合同,该合同中未明确超载是否属增加危险程度,合同的免赔条款中也未就此进行约定,退一步说,即便公司签发的投保单上有关于因超载而发生事故的免责条款,如在订立合同时,未明确说明,该免责条款也不产生效力;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不能以“未如实告知”进行抗辩。保险法所称的未如实告知是指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而本案是发生在合同订立后,且在订立合同时并不知道会因为超载引发发生事故,公司也无权要求赵某在订立合同时就预见将来的问题而事先告知。

  • 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向无证驾驶的被保险人追偿交强险赔偿款
    日期:2012-05-01 点击:533次

    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向无证驾驶的被保险人追偿交强险赔偿款 在无证驾驶等四种情形下,保险公司根据交强险合同向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赔付后,有权向有过错的被保险人行使追偿权。虽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和保险条款均没有直接规定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无证驾驶情形下对外支付死亡赔偿金后有权向只会人追偿,但是不论从整体上分析该条例和条款,还是从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上考虑,致害人理应承担终局性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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