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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专栏简介

北京离婚律师网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过错方赔偿需要哪些证据,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能否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遭遇家庭暴力能否要求对方赔偿,离婚前擅自终止妊娠男方能要精神赔偿吗,丈夫与人私通妻子能否获得离婚损害赔偿金,丈夫与他人非法同居并生子妻子有权追索精神损害赔偿,“婚外情”与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离婚损害赔偿中举证责任问题探析等。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性质及功能
    日期:2012-04-23 点击:326次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性质及功能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对离婚本身而产生的精神痛苦的赔偿,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对这种离婚本身进行安抚的慰抚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又称为抚慰金,是一种特殊的赔偿金,兼具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双重功能:一是从经济上填补损害,二是慰抚受害方因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之痛苦。对于精神损害而言,不能完全客观的以金钱计量和赔偿,所以,给付抚慰金,除尽可能填补损害外,更重要的是使受害人获得心理上的慰藉,平息其怨愤,报复感情。

  • 婚姻家庭律师解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
    日期:2012-04-19 点击:226次

    婚姻家庭律师解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 离婚的精神损失赔偿案件在现实中是很难确定的,所以要弄清离婚的精神损失赔偿案件,就要先弄清其构成要件和举证责任。 离婚精神损失赔偿的举证责任结合离婚精神损失赔偿的构成要件,不难看出损失的构成条件非常严格,在实践中认定损害事实存在是比较困难的。由于现在民事诉讼中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无过错方举证比较困难,甚至还要冒着侵犯隐私权的风险,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范围不明确在第三者插足引起婚姻破裂发生精神损失赔偿的情况下,受害配偶能否向第三者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其子女能否成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主体,这些问题是不无讨论余地的。

  • 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还可以诉讼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
    日期:2012-03-27 点击:260次

    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还可以诉讼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小娟可以起诉要求肖某赔偿。虽然双方已经登记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处理,但是并不妨碍一方在离婚后诉讼,要求另一方进行损害赔偿。小娟要注意保存和收集之前丈夫婚外情的证据,有了证据,在起诉后才可能使自己的要求被法院支持。我国婚姻法着重保护妇女一方和无过错一方,有过错方导致离婚的,应该对无过错方进行合理的赔偿。

  • 离婚时,一方认为为家庭付出多,多要“补偿”可有法律依据
    日期:2012-03-27 点击:716次

    离婚时,一方认为为家庭付出多,多要“补偿”可有法律依据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要求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本案中,沈某十几年操持家务,照顾两个子女和两个多年患病的老人,确实对家庭作出了重大贡献和付出,所以,男方应该给女方一定的补偿。

  • 面对家庭暴力,妇女如何维权?
    日期:2012-03-24 点击:846次

    面对家庭暴力,妇女如何维权 一是男方为强占房子、财产等殴打妻子,逼其先提离婚;二是因为第三者插足,丈夫对妻子拔拳相殴,逼其离婚;三是双方或一方为下岗或无业人员,生活困难,男方承受不了生活压力为泄苦闷殴打妻子和孩子;四是男女双方家庭地位严重不平等,一方为小事常常殴打对方,另一方长期忍受不敢反抗;五是男方道德败坏,性格扭曲,虐待成性,致使女方受伤;六是赌博输钱打妻子发泄或酗酒后发酒疯殴打妻子;七是双方离婚后男方不断骚扰女方,伺机殴打女方。

  • 男方怀疑子女系女方与他人私通所生,亲子鉴定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评析
    日期:2012-03-24 点击:468次

    男方怀疑子女系女方与他人私通所生,亲子鉴定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评析 在没有经过权威机构的鉴走,周先生便把自己对小周不是自己亲身女儿的怀疑当做既定事实予以散播,让人认为小周是叶女士与他人私通所生,而在农村这样一个相对保守,且互相之间很熟悉的范围内,周先生的这种做法会给叶女士的名誉带来很大的损害,给叶女士造成很大的苦痛,是侵犯叶女士名誉权的行为,因此,法院判决周先生承担叶女士名誉受损的精神损害赔偿,但同时对数额予以酌定。

  • 夫妻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另一方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日期:2012-03-24 点击:523次

    夫妻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另一方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查明的事实,梁小某并非梁某的亲生女儿,故梁某对其没有抚养的义务,故李某应将梁某支付给梁小某的抚养费返还给梁某;又李某在与梁某结婚以后又与他人发生关系怀孕并生育的梁小某,其行为给梁某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害, 故李某当支付其鉴定费并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

  • 离婚未赔偿,离婚后能否起诉追加赔偿
    日期:2012-03-24 点击:291次

    离婚未赔偿,离婚后能否起诉追加赔偿 在感情纠葛里主张合法权益,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生活中很多前夫前妻,都是分开便不再往来的。但对于事后才知自身受到的是更大的伤害时,只要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依旧有权利追索赔偿。法律尊重的是客观事实,只要有事实有证据,那幺法律就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对不愿生育的配偶可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日期:2012-03-24 点击:218次

    对不愿生育的配偶可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宋某妻子不愿生弦并不是侵犯宋某生育权的行为,宋某妻子有权利选择生孩子还是不生孩子;其次,宋某仅以其妻不愿生孩子便起诉离婚,达不到法定离婚的条件。当宋某多次要求与妻子生孩子被妻子拒绝后,二人产生矛盾,导致感情确已破裂时,才符合离婚要件,法院也是因此才判决二人离婚的。换句话说,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但不是由于妻子的过错,而是由于法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因出轨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如何要求赔偿
    日期:2012-03-24 点击:792次

    因出轨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如何要求赔偿 离婚赔偿的数额是没有明确的法定标准的。因为离婚的缘由不同,无过错方权益受到的侵害程度也不同,所以要求的赔偿数额也不同。同时要考虑到过错方的支付能力。如果数额远远超出其支付范围,反而会失去执行力,出现拖欠的情况。所以说,依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具体的损害情节、经济能力和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情况,提出一个合理的损害赔偿数额,才会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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