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28 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无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这条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两个条件:一是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要有必要的负担能力,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重点审查孙子女、外孙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是否符合这两个条件。
子女签订分别赡养父母的协议有效吗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义务对继父母进行赡养。法院经审理认为,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亦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被告孙某系原告胡某之亲生子女,应依法履行义务,赡养老人,使原告胡某安度晚年,幸福生活。被告孙某辩称其与孙某民签订协议,约定分别赡养孙某新与原告胡某,因原告胡某称对该协议并不知情,被告孙某又无其他证据证明该赡养协议取得原告胡某认可,故被告该项辩解,于法无据,本院不予采纳。
子女签订的分别赡养父母协议是否有效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赡养父母既是道德上应该遵守的孝敬行为,也是法律上规定的法定义务,子女因赡养父母订立的各自分别承担赡养一方父母协议,因该协议免除了单个子女对父或母一方的赡养义务,应当认定无效
赡养关系能否变更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被赡养人能否变更赡养关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老人的赡养不光只是供吃供穿,而且还包括对老年人生活上无微不至的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还应当满足老年人身体状况及精神状态下的特殊需求。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多数赡养人如何确定各自的赡养义务赡养人可以针对被赡养人的诉讼请求,举证予以反驳对方,一是被赡养人生活并不困难,完全也有劳动能力,需要证实被赡养人并不需要赡养,有的赡养人提出被赡养人有多少固定资产,通过变卖就可解决医疗费等费用,这样的辩解,法院一般不予采纳。二是赡养人履行了赡养义务,如交纳了赡养费,经常照顾被赡养人。三是赡养人也可以提出经济条件不好,家庭负担较重,家庭成员有残疾等情况,法院会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予以减少应当承担的赡养费。
父母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条件是什么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向子女要求支付赡养费依照《婚姻法》第21条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在父母年老时,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原告起诉要求三子女负担医疗费和赡养费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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