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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离婚时哪些情形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
    日期:2018-04-19 点击:239次

    离婚时哪些情形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审理离婚纠纷关于损害赔偿的问题时,应严格按照《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只有符合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婚外同居或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几种情形,才可适用损害赔偿。一般情况下,通奸、卖淫嫖娼、一夜情等行为并不属于损害赔偿的范围。

  • 离婚时发现子女并非亲生,能否要求对方返还抚育费
    日期:2018-04-19 点击:219次

    离婚时发现子女并非亲生,能否要求对方返还抚育费离婚纠纷中,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 关于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分割机动车权属的裁判规则
    日期:2018-04-19 点击:231次

    关于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分割机动车权属的裁判规则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标准。双方均同意离婚,人民法院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均不主张房屋和车辆的所有权,双方可对房屋和车辆实际出售所得价款进行等额分割。

  • “假离婚”背后的法律雷区
    日期:2018-04-17 点击:150次

    “假离婚”背后的法律雷区近日,一篇名为《现实版“我不是潘金莲”,北大博士后骗离婚》的帖子在网上火了起来。发帖人称丈夫以给孩子上北京户口为由提出“假离婚”,等孩子落户成功后,前夫却拒绝复婚,女子被“净身出户”,而前夫却另有新欢,且新欢已有身孕。现实生活中,“假离婚”的现象已不罕见,但“假离婚”背后映射出来的法律问题发人深省,本文将以三个典型案例予以阐释。

  • 离婚后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房产能否拍卖
    日期:2018-04-16 点击:220次

    离婚后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房产能否拍卖被执行人王某未按法院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的要求履行义务和报告财产,法院依法裁定对其名下房屋进行拍卖,符合法律规定。

  • 约定男方退婚不得索要彩礼是否有效?
    日期:2018-04-16 点击:351次

    约定男方退婚不得索要彩礼是否有效?根据你的陈述,你方给付对方现金100 000元、礼物45 000元,且该笔钱物给付的原因系你与对方结婚,故该钱物应视为彩礼。现在你们双方并未登记结婚,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方应将收取的彩礼返还给你。

  • 父母是否应承担成年子女的学费?
    日期:2018-04-16 点击:285次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但子女年满18周岁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本案中,李先生的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且有劳动能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付给抚养费的情形,故李先生不再负有付给抚养费和教育费等费用的法定义务,可不再支付。

  • 父母能否任意撤销赠与给子女的房屋
    日期:2018-04-13 点击:182次

    父母能否任意撤销赠与给子女的房屋李某与朱某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屋赠与是一种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动机,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行为,李某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除非具有符合《合同法》第192条的法定情形。

  • 债权人或债务人,一方死亡后的诉讼之路探析
    日期:2018-04-09 点击:174次

    债权人或债务人,一方死亡后的诉讼之路探析死者生前所欠家庭共同债务。死者生前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家庭共同债务,除了死者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限额内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外,其他家庭成员仍应以家庭共同财产和各自个人财产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婚后给付的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8-04-09 点击:235次

    婚后给付的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老百姓操劳多年,倾其所有给付彩礼,是迫于地方习惯做法,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之的。这种目的性、现实性、无奈性,都不容否认和忽视。”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涵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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