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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人身损害赔偿抗诉案之雇佣关系和加工承揽关系责任认定
    日期:2012-03-03 点击:1447次

    人身损害赔偿抗诉案之雇佣关系和加工承揽关系责任认定 驾驶员在车辆出现故障后,找经营汽车维修部的一方维修,维修方依据自己的技术和设备,独立完成并交付成果,由定作人支付一定报酬,双方系承揽关系。在此过程中承揽人发生人身损害的,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判断双方过失时应根据各方当事人注意义务的内容和注意标准来决定过失的轻重。

  • 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是否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损害赔偿数额
    日期:2012-03-03 点击:1335次

    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是否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损害赔偿数额 在具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判断“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时,要兼顾到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在将户籍作为主要标准的同时,将居住区域、收人来源等因素作为斟酌标准。

  • 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之举证责任倒置和过错推定原则适用
    日期:2012-03-03 点击:1190次

    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之举证责任倒置和过错推定原则适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对患者的病历具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如果因医疗机构的原因导致患者病历丢失、毁弃,从而无法证明医疗纠纷的真实情况,法院可以结合案件的其他证据,推定患者主张的事实成立。

  • 雇员受雇开车被害雇主与第三人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
    日期:2012-03-03 点击:1092次

    雇员受雇开车被害雇主与第三人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 雇员在受雇过程中,因第三人的侵害遭受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也可以请求雇主赔偿。当第三人的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受害人还可以请求雇主赔偿,雇主应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而不是补充赔偿责任。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否以双方合意签订为前提条件
    日期:2012-03-02 点击:523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否以双方合意签订为前提条件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次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没有被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理由,只要是劳动者不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在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仍然需要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续订,无疑于使用人单位掌握缔约的主动权,不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使该条款形同虚设。

  • 医院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之医师有无过错判断标准
    日期:2012-03-02 点击:384次

    医院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之医师有无过错判断标准 医疗行为是一种对患者生命、健康伴有一定危险性、破坏性的侵袭行为,但又是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行为,故通常情况下,并不视其为侵权行为。然而,基于患者对医师的充分信赖及对医师的特殊职业要求,便产生了医师对于患者的高度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医师若疏于注意而违反义务,则其具有法律上的过错。在本案中,判断医师有无过错成为关键之一,而要判断医师有无过错,其标准就得掌握好。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之主车和挂车分别设立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额的确定
    日期:2012-03-02 点击:570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之主车和挂车分别设立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额的确定 主车和挂车分别设立第三者责任保险是行政规章的特殊要求,在裁判中根据适法性原则,合同目的及格式条款等解释性规则,应当认定最高保险责任限额为主车保险责任限额与挂车保险责任限额之和,而非主车赔偿限额。

  • 雇员在雇佣关系中受到损害而产生纠纷的案件应当对雇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日期:2012-03-02 点击:1860次

    雇员在雇佣关系中受到损害而产生纠纷的案件应当对雇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雇员在从事受雇作业过程中遭受损害,在一般情况下,雇员很难证明雇主存在过错。如果在雇佣关系中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很可能导致雇主不承担责任,不利于对雇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不符合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因此,雇员在雇佣关系中受到损害而产生纠纷的案件,应当对雇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进行处理。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之雇佣合同关系与承揽合同关系认定
    日期:2012-03-02 点击:689次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之雇佣合同关系与承揽合同关系认定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合同。承揽合同提供的是工作成果,而非劳务;承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具有特定性;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承担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从事雇佣活动”,应当理解为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 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之患者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享有的知情权
    日期:2012-03-02 点击:291次

    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之患者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享有的知情权 该案系一起因侵犯患者知情权而产生的民事赔偿案件。本案中,成为知情权侵权对象的患者系一名 播音员,而医院未行告知义务的手术系声带息肉摘除术,故如何判断本案的侵权性质以及如何裁量侵权 责任的范围成为本案审理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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