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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医疗事故对患方财产权的侵害
    日期:2012-08-17 点击:310次

    医疗事故对患方财产权的侵害 侵害财产权是指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行为,而财产损失是指受害人因其财产或人身受到侵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财产损失是可以用金钱的具体数额加以计算的实际物质财富的损失。这种实际的损失不仅在侵害财产权益的情况下出现,而且也在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的情况下间接或附带地出现。

  • 医疗事故对患者生命健康权的侵害
    日期:2012-08-17 点击:591次

    医疗事故对患者生命健康权的侵害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和进行各项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世界各国民法和相关的法律都规定了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特殊保护。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在医患关系中因医方施行的医疗行为对患者造成人身伤残或死亡的,就是对患者生命健康权的侵害。

  • 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之间的关系
    日期:2012-08-17 点击:395次

    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之间的关系 医方在施行医疗行为时,违反法律义务而造成患方损害的,患方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此种损害事实因医疗行为而产生,所以应将其称为医疗损害。因此可将医疗损害定义为: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疗行为对患方所产生的不利益的事实。它既包括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等医疗过失行为给患方造成的不良后果,也包括以医疗意外、并发症以及患者及其亲属不配合治疗为主要原因所产生的不良后果;既包括患者身体利益的损害,也包括其人格利益的损害;既包括财产的损失,也包括精神损害。医疗损害并不必然导致医疗损害责任,只有在医疗行为存在过失,且该过失行为与医疗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时,才能成立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 公司的清算制度不利于公司终止后承担环境民事法律责任
    日期:2012-08-16 点击:480次

    公司的清算制度不利于公司终止后承担环境民事法律责任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人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从以上规定可见我国法律在规定财产分配时,并没有把公司终止后的侵权损害赔偿费用考虑在内,这样一次把公司财产分配结束,一点剩余财产都不留,不利于公司终止后承担环境民事法律责任。我们知道,公司终止便意味着失去主体资格,对于受害人来说,则意味着失去责任主体,但依据现行的清算制度,即使有责任主体,受害人也因责任主体没有可供承担责任的财产而同样得不到赔偿。

  • 确立公司终止后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必要性
    日期:2012-08-16 点击:403次

    确立公司终止后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必要性 公司环境侵害是指由公司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者其他行为而引起的,侵害公民的人身财产利益、环境权益或危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侵权行为。公司环境侵害行为是生产社会产品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副产品,例如排放废水、废气,倾倒废物等造成环境侵害,但有些也是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所造成的,如超标排放。

  • 交警行使扣车的权力受到限制,检验、鉴定完成后应当在五日内发还车主
    日期:2012-08-16 点击:715次

    交警行使扣车的权力受到限制,检验、鉴定完成后应当在五日内发还车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 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日期:2012-08-16 点击:1231次

    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只有在车辆的痕迹勘查完毕后,才能进一步确定车辆是否需要检验、鉴定和检验鉴定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要求公安机关对车辆的痕迹勘查最晚也应该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完成。

  • 人身伤害赔偿协议书
    日期:2012-08-07 点击:371次

    人身伤害赔偿协议书 在甲方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为妥善处理 死亡后的善后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本着人道主义原则,自签订本协议之时,一次性支付乙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 工伤事故处理协议书范本
    日期:2012-08-07 点击:258次

    工伤事故处理协议书范本 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 工伤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
    日期:2012-08-07 点击:217次

    工伤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应依法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以及乙方处理本次工伤死亡赔偿所花费的所有费用,双方对该数据依法进行了核算。经乙方确认,乙方已明确知悉相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各项权利,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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