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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未按时参加仲裁庭审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再次仲裁不予受理,起诉至法院驳回起诉!
    日期:2024-01-05 点击:63次

    未按时参加仲裁庭审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再次仲裁不予受理,起诉至法院驳回起诉!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本案中,因上诉人收到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开庭通知后,在规定的开庭时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在该仲裁委按上诉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后,上诉人再次提起仲裁申请被该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因上诉人的原因导致本案没有经过仲裁委的实体处理,故原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起诉并无不当。

  • “无接触”交通事故的侵权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日期:2024-01-05 点击:37次

    “无接触”交通事故的侵权赔偿责任如何认定?在“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要根据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来判断。判断“优者”的标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为优先;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则应综合考虑质量、硬度、速度、车辆自身控制力等因素,以危险性更大的一方为优者。

  • 对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如存在医疗过错的,医疗机构和交通肇事者应当依据其过错程度分别向向某华承担按份赔
    日期:2024-01-04 点击:48次

    对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如存在医疗过错的,医疗机构和交通肇事者应当依据其过错程度分别向向某华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 “机非”交通事故中无责机动车不应承担交强险外赔偿责任
    日期:2024-01-04 点击:47次

    “机非”交通事故中无责机动车不应承担交强险外赔偿责任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事故损害金额低于一定数额时,苛以无责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事故损失赔偿额10%的赔偿责任,较之机动车方承担次要责任时实际承担的赔偿责任重,这不利于交通安全,易引发道德风险。考虑法律公平及司法实践现状,此类交通事故中,未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无责机动车方在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外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第三人介入侵权情形下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日期:2024-01-04 点击:50次

    第三人介入侵权情形下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经营场所内,因第三人介入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有过错的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在确定该责任承担的范围时,不能动辄就课以针对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应视义务违反人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而定。经营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一种补充赔偿责任,因实施加害行为的第三人属于终局责任人,所以经营者在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该第三人进行追偿。

  • 被出租车撞成重伤,事故各方承担什么责任?
    日期:2024-01-03 点击:53次

    被出租车撞成重伤,事故各方承担什么责任?该汽车公司是涉案巡游出租汽车的所有权人。根据涉案《租赁营运合同书》,艾某驾驶案涉巡游出租汽车、以该公司名义为乘客提供出租汽车服务,并按照每日160元的标准向该公司缴纳费用,该公司对涉案巡游出租汽车的经营进行统一管理,并对艾某进行教育培训。涉案《租赁营运合同书》的性质应当属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所称的“经营合同”。

  •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日期:2024-01-03 点击:54次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乘用车消费大国,文明驾驶、安全行驶是每一位司机应遵守的行为准则。一旦发生事故,侵权人第一时间要进行及时救助,责任人也要主动承担责任,不能以责任不明为由相互推诿导致受害人损失无法及时弥补。

  • 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后,滞纳金最终由谁承担
    日期:2024-01-03 点击:82次

    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后,滞纳金最终由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 劳动者放弃社保后,是否影响工伤认定和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日期:2024-01-03 点击:43次

    劳动者放弃社保后,是否影响工伤认定和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排除该法定义务。认定工伤不以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前提。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依法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 劳动者放弃社保后,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日期:2024-01-03 点击:47次

    劳动者放弃社保后,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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