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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挂靠人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被挂靠单位能否以事前免责约定或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主张免除工伤保险责任
    日期:2023-04-23 点击:68次

    挂靠人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被挂靠单位能否以事前免责约定或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主张免除工伤保险责任

  • 预付消费服务合同约定“不予退款”?无效!
    日期:2023-04-23 点击:77次

    预付消费服务合同约定“不予退款”?无效!预付式服务合同中“一律不予退款”的格式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不合理地加重消费者责任,依法应当认定无效。

  •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日期:2023-04-23 点击:91次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认定工伤的标准:三工原则,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其中最核心的因素是“工作原因”,即使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因赶着去上班(工作原因)导致受伤的,也能认定为工伤,如员工在上班途中,非因个人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导致的交通事故。“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因起补强作用。

  •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知多少
    日期:2023-04-23 点击:127次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知多少近几年,动物致人损害事件频发,轻则出现轻伤,重则导致死亡结果出现,给自己、他人带来不可预估的损害,所以遵守法律规定,珍爱生命,从养犬做起!

  • 企业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该怎么算
    日期:2023-04-21 点击:93次

    企业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该怎么算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是,该条文中并未明确指出二倍工资的基数是多少?法律法规对此也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计算二倍工资的基数就是本文要来研究的问题。

  • 遇到保险公司拒赔,被保险人该怎么办?
    日期:2023-04-20 点击:136次

    遇到保险公司拒赔,被保险人该怎么办?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常遇到保险公司以驾驶员醉酒、无证、吸毒、故意等理由,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理赔申请说“NO”。那么,是否所有的这些情由都可以拒赔呢?是否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都一并拒赔呢?有无例外呢?今天,我们就逐一分析这其中的法理与法律规定,以飨读者。

  • 你的待岗安排合法吗?——关于企业安排员工待岗的合法性探讨
    日期:2023-04-20 点击:332次

    你的待岗安排合法吗?——关于企业安排员工待岗的合法性探讨自从2020年初,复工受到疫情影响,孙律师就接到很多关于企业停工停产期间,如何支付工资待遇的咨询,随后也办理了几个与待岗相关的案件,在办理的过程中发现,待岗的安排中存在许多问题,在此进行分析和探讨。

  • 被犬只咬伤后伤情加重,赔偿怎么办?
    日期:2023-04-20 点击:70次

    被犬只咬伤后伤情加重,赔偿怎么办?法院审理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被告匡某饲养的犬只咬伤了原告汪某,在原告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被告在知晓原告被其饲养的犬只咬伤后,并未及时处理。而原告作为独居老人,在其对伤口进行必要的处理后,并不能预知其伤口会感染,未扩大损害后果的发生,故应由被告承担该伤口感染产生的相关费用。经法院核实相关费用,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4万元。

  • 驾驶人和租赁公司各自承担40%及60%赔偿责任
    日期:2023-04-20 点击:92次

    驾驶人和租赁公司各自承担40%及60%赔偿责任案涉肇事车辆不属于国家定义的标准电动自行车,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非机动车,根据鉴定结果该车辆属于机动车范畴内的轻便摩托车,交巡警据此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结论并无不当。但共享电动自行车租赁公司将肇事车辆系按非机动车登记管理,租赁软件也仅提示租用人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作为一般当事人的李某无法对租用车辆实为机动车的性质作出准确判断,因此李某对“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驶”并无主观上的过错,不能仅据此确定李某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10倍赔偿!
    日期:2023-04-20 点击:108次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10倍赔偿!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在日常生活中若遇到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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