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例】殷某想要开一家小型饭店,于是向朋友杜某借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借款利息以及其他辜项,但是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杜某只是对殷某说不能拖欠还款。合同签订以后,殷某有些担心,不知哪一天杜某会让自己还款。那么,殷某应该怎么办呢?
【北京合同律师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某些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或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本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殷某可以与杜某在合同中补充还款期限的条款,或者随时返还借款。杜某也可以随时要求殷某在合理的期限内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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