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是一所职业高中二年级的学生,他第一学年入学时学校给他发了助学金。去年开学后同学们都领到了上学期的助学金750元,而林某入学后一直没有领到助学金,他向学校老师打听得知,因林某去年上学到现在一直没有交学费,所以学校就没有给他发助学金。该学校的做法正确吗?
该学校的做法是错误的,只要林某符合助学金发放政策就应在林某入学1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其手中,不能以未交学费为由扣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部、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学校应于学生入学1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学校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如果林某符合助学金资助的要求,那么学校应于林某入学1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该学校以其未交学费为由扣发,是错误的。
政策来源:财政部、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特别提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按每生每年1500元。领取助学金的学生应将助学金用到平时的基本生活开支上,如果用国家助学金奢侈浪费等,一经核实,即刻停发国家助学金。
![]() |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