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馆老板方某从某面粉加工厂购买了5袋面粉,他发现这些面粉都发霉变质了,不能食用。方某举报后,工商机关查出该面粉加工厂收购了一批变质小麦,所加工的面粉已经大部分售出。对于该面粉加工厂违法生产的违法所得数额如何确定?
该面粉加工厂违法生产的违法所得应按其违法生产的面粉全部销售收入扣除原材料费用进行计算,应减除已经支出的税费后的款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规定,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生产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扣除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计算。在违法所得认定时,对当事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依据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已经支出的税费,应予扣除。由此可知,对于违法生产,在计算违法所得数额时要扣除原材料购进价款,以及已经支出的税费。
政策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 特别提示: 在暴利的驱使下,很多企业主走上违法生产、违法销售的道路。他们只看到一时的利益,没有看到更多人的利益因为他们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更没有看到,他们所得的暴利并不会属于他们,而是会被没收,后果严重的还会承担刑事责任,走进囹圄。
![]() |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