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和丈夫都是下岗职工,他们都没有找到工作,还要供养一个上中学的儿子,经济上相当吃力。他们想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如何申请?
魏某夫妇应向当地民政部门提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办理程序为,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魏某夫妇应准备相关材料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提起申请,是否符合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关联法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特别提示: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城市低保待遇的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县(市)区民政部门批准后,申请人所在社区要及时张榜公布审批结果,时间不少于3天,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由社区代发省民政厅统一监制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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