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年近40岁,是农村户口。张某很勤劳,但是他遭遇很不幸,在一次车祸中妻子和儿子都去世了,自己也因此丧失了劳动能力。现在张某的正常生活成了问题,他想申请农村低保,但不知道能不能得到批准?
张某可以向当地村委会提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规定,农村居民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有一定收入的,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额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既要严格规范,又要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简便易行的方法。主要经过申请、审核和审批;民主公示;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步骤。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张某是农村户口,丧失劳动能力后可以向当地村委会提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以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
关联法规:《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特别提示:在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申请人家庭按国家规定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一般不计人家庭收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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