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在某公司工作期间一直缴纳社会保险,去年因为公司经营困难将江某等15人解聘。江某现在40岁了,只有高中文化程度,再找一个合适的工作很不容易,她能否进行就业技能培训?
江某应到当地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申请职业指导等服务,但不能要求对自己进行就业技能培训。
原劳动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及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政府确定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就业服务计划,推动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就业服务项目,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但是该服务机构并不是技能培训班, 并不能对每一个要求就业的人员进行具体的技能培训。江某失业后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可以为其再次就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等服务,但并不能为其提供劳动技能培训服务。
关联法规:原劳动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特别提示:失业人员要证明自己、重新塑造自己的形象,就要再次走入社会,找到一个最合适的职位。我国大力支持失业人员再就业,并出台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失业人员应及时到就业管理机关进行咨询,以保障自己更好、更快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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