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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专栏简介

北京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赔偿律师栏目:人身损害赔偿是公民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他人侵害,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案由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类别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等。

  • 学生在老师家中意外受伤,老师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2023-06-19 点击:44次

    学生在老师家中意外受伤,老师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的13项赔偿项目与计算方式
    日期:2023-05-16 点击:43次

    人身损害赔偿的13项赔偿项目与计算方式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 未成年骑电车撞伤老人,法院调解赔偿105万
    日期:2023-04-11 点击:54次

    未成年骑电车撞伤老人,法院调解赔偿105万依照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李某运未满18周岁,骑电动车将李某恒撞成重伤,对李某恒的各项损失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当前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上路的现象非常普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给未成年人本身带来伤害,也会给他人造成安全隐患。广大家长和学校在关注孩子学习的同时,更要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问题,日常学习生活中要加强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

  • “美容”变“毁容” 谁来为“美”买单
    日期:2023-04-11 点击:74次

    “美容”变“毁容” 谁来为“美”买单选择医美服务要去正规的医美机构,查询是否具有医美资格可以通过“全国医疗机构查询网站”查询了解;也可以查看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无“医疗”。在选择医美服务时也要注意选择具有资质的医生,可以在接受服务前查看医生的执业证书,或者通过“医生执业注册信息查询”网站,在该网站输入医生名字以及机构名称,有查询结果的为有资质的医生,查不到则反之。三、经营部分医美产品是否具有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国家药监局目前将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溶液(美光针)、面部埋植线、面部提拉线、面部锥体提拉线纳入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在使用相关产品前,可以通过国家药监局查询生产企业许可信息,了解产品是否正规。

  • 健身时伤了腰,责任由谁来承担
    日期:2023-04-11 点击:72次

    健身时伤了腰,责任由谁来承担健身房的私教课程具有专业性,应该对学员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及时与学员沟通,了解其身体状况,根据身体特征制定合理的训练方案,保障学员的健身安全。同时,健身房也负有救助义务,在学员受伤的时候,应该提供及时、正确的指导。该案中,健身房作为专业健身机构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顾客受伤的情况下,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的13项赔偿项目
    日期:2023-04-09 点击:46次

    人身损害赔偿的13项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 丈夫被宣告死亡,意外伤害身故赔偿金该不该赔
    日期:2023-03-24 点击:99次

    丈夫被宣告死亡,意外伤害身故赔偿金该不该赔根据保险合同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公司在拟约时应穷尽不予赔偿的情形,并让投保人充分了解,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范围之外的其他意外死亡的情形均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本案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并不充分,保险单中对“意外身故”的概念及范围仅有一个笼统的、抽象的解释,未做出明确界定,而双方对其理解发生争议,应按照通常理解解释。

  • 群殴同学发布视频 校园霸凌伤人毁己
    日期:2023-03-24 点击:76次

    群殴同学发布视频 校园霸凌伤人毁己《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加强了对人格权的保护,不仅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重大创新,更是注重人的精神本性与精神追求的更深层次的人文关怀,彰显了民法典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的行为。根据其严重程度可分为违规、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制猥亵等等。

  • 遭受职场性骚扰有权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日期:2023-03-10 点击:96次

    遭受职场性骚扰有权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明确指出性骚扰行为系对他人人格权的侵犯,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本案判决不仅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弘扬了文明、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行为的规范、引导作用,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 救人牺牲者家属诉请被救者赔偿
    日期:2023-01-19 点击:89次

    救人牺牲者家属诉请被救者赔偿李林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下水救助吴娴而不幸溺亡,属见义勇为。本案虽然没有侵权人,但吴娴作为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于补偿的数额,因补偿责任并非赔偿责任,不适用填平原则,故综合考量原告受损情况、救助行为及所起到的作用等实际情况酌情确定为4万元。吴娴搜救、打捞所涉费用亦作为补偿费用,不再进行抵扣。程婷、梅平、吴波三人的行为与李林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也并非受益人,故不承担民事责任。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案判决已于近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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