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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库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法律文库栏目汇集了各类损害赔偿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具体包括,交通事故法律法规:2008年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工伤事故法规及司法解释: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医疗事故法律法规以及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法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等,还包括产品侵权、环境侵权等各类损害赔偿法。

  •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2-05-12 点击:123次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 例》(以下简称条 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缴费单位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2-05-12 点击:176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各地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等社会保险法规,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制度,认真落实《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社会保险审查、稽核制度,规范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做到应参保的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都能够依法参保缴费。

  • 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2-05-03 点击:154次

    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 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

  • 2008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版
    日期:2012-05-03 点击:152次

    2008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
    日期:2012-05-03 点击:359次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 根据《劳动法》第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日期:2012-05-03 点击:143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日期:2012-05-03 点击:138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 2011年关于调整北京市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2-05-02 点击:275次

    2011年关于调整北京市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5.5元、每月不低于96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6.7元、每月不低于116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 2011年最新《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版
    日期:2012-05-02 点击:263次

    2011年最新《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版 《工伤保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本条例施行后本决定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 有关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侵权赔偿的法律规定
    日期:2012-04-30 点击:1042次

    有关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侵权赔偿的法律规定 当事人提起名誉权诉讼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又要求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应中止民事诉讼,待刑事案件审结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对其管理的人员作出的结论或者处理决定,当事人以其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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