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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专栏简介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网竞业限制栏目:劳动争议法律法规关于竞业限制补偿条款的规定,公司企业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书,保密协议中关于保密费的法律规定,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的区别,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履行保密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金时协议的效力,谈保密费与保密义务的关系,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问题,竞业限制协议引发商业秘密侵权案例分析,竞业限制侵权纠纷中第三人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企业与员工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各自应注意的问题等。

  • 企业保密协议书范本及相关法律规定解析
    日期:2012-05-25 点击:327次

    企业保密协议书范本及相关法律规定解析 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而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中应写明保密的范围、期限、员工应履行的保密义务、及员工违反保密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保密的期限一般与劳动合同期相同,如长于劳动合同期,则长于合同期的保密期限一般通过竞业限制条款来约束哪些员工要签保密协议:单位可以与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特定员工签订含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 其他员工不得签订保密协议。

  •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公司可对哪些人员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日期:2012-02-22 点击:449次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公司可对哪些人员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用人单位在选择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时,并不是对所有员工都能约定,应当限定在有机会接触、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且承担保护商业秘密义务的员工。如果用人单位滥用竞业限制条款,就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所有的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吗
    日期:2012-02-22 点击:525次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所有的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吗 并非所有的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涉及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如果根本没有保密的必要,则不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国家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协议并不是强制条款,也就是可以签可以不签。而签订协议的劳动者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 公司法竞业禁止与劳动法竞业禁止区别分析
    日期:2012-01-28 点击:536次

    公司法竞业禁止与劳动法竞业禁止区别分析,公司法竞业禁止原则是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经理)不得在公司外为自己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存在竞争的行业活动。劳动法竞业禁止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掌握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超过2年),不能到与原用人单位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经业务。做这种约定的同时,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否则,该约定无效。

  • 竞业禁止的适用原则的法律探析
    日期:2012-01-28 点击:259次

    竞业禁止的适用原则的法律探析,区别对待原则 从竞业禁止分类可以看出,竞业主体、竞业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的人以及竞业后果承担方式因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有着不同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涉及竞业的案件中应区别不同情况,正确适用法律予以处理。不阻碍科学技术发展原则

  • 竞业禁止分类与适用范围的法律界定
    日期:2012-01-28 点击:302次

    竞业禁止分类与适用范围的法律界定,根据主体范围的不同,竞业禁止分为一般主体的竞业禁止与特定主体的竞业禁止。根据是否在职,竞业禁止分为任职期的竞业禁止与离职的竞业禁止。根据是否以补偿为前提,竞业禁止分为补偿性的竞业禁止与非补偿性的竞业禁止。

  • 竞业限制适用的人员
    日期:2012-01-28 点击:562次

    竞业限制适用的人员,一般来说,竞业限制适用的人员多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与高级技术人员,这是因为他们的岗位决定了其最可能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但实践中,由于企业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有所不同,因此,《劳动合同法》在列举的同时,对适用竞业限制的人员做了开放式规定(即“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充分体现了对用人单位自主决策权的尊重。

  •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法律规定
    日期:2012-01-28 点击:357次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数额,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就业权与生存权。如果法律对此不做规定,或者规定的数额不合理,则易引发用人单位滥用竞业限制权,从而损害劳动者的利益。何况,不少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关系之时或者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就促使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在谈判力量明显不对等的情况下,劳动者即使意识到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条款不公平,也无力改变这种情况。

  •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时的违约责任承担律师探析
    日期:2012-01-28 点击:499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时的违约责任承担律师探析,《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此外便无其他违约责任的规定。各地地方法规对此持类似态度。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能够约定其他违约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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