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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专栏简介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网社会保险栏目: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险等,社会保险的种类,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数额,单位未缴纳社保案例,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是否属于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范围,要求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属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追诉时效,未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对职工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规定等。

  • 最高法院关于补缴社保争议的四个答复意见
    日期:2020-04-03 点击:699次

    最高法院关于补缴社保争议的四个答复意见,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 员工签放弃缴纳社保声明后能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日期:2018-03-26 点击:300次

    员工签放弃缴纳社保声明后能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不能得到支持。张某本人签字确认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愿意每月领取保险补助,且公司提交的张某签字的工资表可证明公司确实每月向张某支付了保险补助,现张某又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辞职,不符合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条件,故张某的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合法有效
    日期:2018-03-23 点击:400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合法有效该约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基于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并且已经固定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双方当事人均产生法律拘束力,双方不得再以此为由向对方要求任何赔偿或者补偿。

  • 未订立劳动合同辞职后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日期:2018-02-08 点击:170次

    未订立劳动合同辞职后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经医保报销后,剩下的医疗费用家庭和个人仍无力承担时,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吗
    日期:2017-12-12 点击:526次

    经医保报销后,剩下的医疗费用家庭和个人仍无力承担时,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吗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吗
    日期:2017-12-12 点击:300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吗根据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可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在本案中,杨某一家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杨某的妻子患有精神病,且病情恶化需住院接受治疗,在这种情况下,杨某作为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 受灾地区人民因冬寒而生活困难的,受灾地区的人民政府应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吗
    日期:2017-12-12 点击:345次

    受灾地区人民因冬寒而生活困难的,受灾地区的人民政府应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吗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 在符合哪些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日期:2017-12-12 点击:184次

    在符合哪些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 生育保险难道只能由女性享有吗
    日期:2017-12-11 点击:430次

    生育保险难道只能由女性享有吗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家庭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 想用住房公积金还房贷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日期:2017-12-11 点击:325次

    想用住房公积金还房贷需要满足什么要求住房公积金是公司、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在购买房屋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信用状况良好、符合中心规定的有关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条件只要满足了这些条件,皆可以依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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