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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专栏简介

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交通肇事犯罪刑事犯罪栏: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条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处罚,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辩护,交通肇事罪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交通肇事案件缓刑的适用 ,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交通肇事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交通肇事罪中逃逸行为的司法认定,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刑期,交通肇事罪最高判几年,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并非“交强险”的除外责任,对交通肇事后报警等待处理行为之定性,交通肇事罪刑事辩护律师刑事辩护策略技巧指南等。

  • 行人也可能犯交通肇事罪
    日期:2023-02-08 点击:86次

    行人也可能犯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向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疏于观察路面情况横过道路,造成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且事故发生后逃逸,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向某系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同时其能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得到谅解,也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并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平湖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危险驾驶罪中逃避检查的认定
    日期:2023-02-04 点击:121次

    危险驾驶罪中逃避检查的认定应从被告人角度分析其有无逃避的意思和逃避行为。被告人应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如果其不实施逃避处罚的行为,那么后果就是被公安机关查获而被追究法律责任;被告人同时也应实施了逃避处罚的客观行为,比如看到交警后在直行道路上掉头或迅速驶入其他道路。被告人主观上有逃避检查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逃避的行为,才构成逃避检查。

  • 危险驾驶罪中机动车的认定问题
    日期:2023-01-17 点击:184次

    危险驾驶罪中机动车的认定问题法庭审查的证据中有一项鉴定意见即《山东交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该意见书指出,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等”,“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车辆,包括符合特定条件的三轮车辆”。据此,鉴定意见为该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 一起妨害安全驾驶罪案件
    日期:2023-01-13 点击:100次

    一起妨害安全驾驶罪案件《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曾因醉驾被判刑 不思悔改终入狱
    日期:2023-01-09 点击:124次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广大驾驶员甚至普通群众耳熟能详的宣传标语。然而,竟有这么一个人,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刑并吊销驾驶证,一年后却再次醉酒驾驶。日前,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其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酒后驾车遭查处 强行冲卡入囹圄
    日期:2023-01-06 点击:115次

    酒后驾车遭查处 强行冲卡入囹圄被告人张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张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张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被告人张某有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 危险驾驶罪的立法完善
    日期:2023-01-04 点击:170次

    危险驾驶罪的立法完善随着车辆在我国社会中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车辆进入公共交通道路。醉酒驾驶、在道路上追逐竞驶、超载超速等危险驾驶行为屡禁不止,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给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破坏。危险驾驶罪入刑是极为必要的。危险驾驶罪最早在《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而之后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又对这一罪名增加了两个危险驾驶的行为。本文通过论述危险驾驶罪的立法沿革、入刑的可行性、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的立法完善建议。

  • 指使他人驾驶违章车辆 交通肇事如何处理
    日期:2023-01-04 点击:84次

    指使他人驾驶违章车辆 交通肇事如何处理事故发生后,王飞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经睢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飞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甲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经鉴定,刘某甲符合交通肇事致颅脑损伤死亡,并在王飞到案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主要犯罪事实。

  • 交通肇事后虽未离开现场,但默许他人为自己顶包的行为应认定为肇事逃逸
    日期:2023-01-01 点击:117次

    交通肇事后虽未离开现场,但默许他人为自己顶包的行为应认定为肇事逃逸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是被告人韩某1案发后未离开事故现场,默许其父亲为其顶包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肇事逃逸。合议庭总共形成了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被告人的行为不属于肇事逃逸,理由是肇事逃逸的字面含义应是逃离现场,如果将未离开现场的行为认定为逃逸行为将超越国民的预测可能性,应予以禁止。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应认定为逃逸行为。

  • 将车交由醉酒人驾驶,车主成危险驾驶罪共犯
    日期:2022-12-28 点击:136次

    将车交由醉酒人驾驶,车主成危险驾驶罪共犯车主吴某明知郑某饮酒,仍然将车交由郑某驾驶,其自身虽未驾车,但其交付汽车和车钥匙的行为已然为郑某的醉酒驾驶客观上提供了帮助,系郑某危险驾驶的共犯。综合二人坦白、认罪认罚、退赔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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