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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数次还款行为能否认定夫妻共债
    日期:2022-12-27 点击:54次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数次还款行为能否认定夫妻共债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债权人)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无必然联系,在出借人(债权人)尚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其关于案涉借款债务系借款人的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要求其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主张。

  • 结婚变卦做人流 彩礼返还略打折
    日期:2022-12-27 点击:89次

    结婚变卦做人流 彩礼返还略打折恋爱时你侬我侬不分彼此,分开后精打细算分毫不让。海安一对情侣订婚后分手,曾经的甜蜜瞬间化作一地鸡毛,最终二人为了算清彩礼帐闹上法庭。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法院判决女方向男方返还现金彩礼88000元及各类黄金首饰、钻戒对戒。

  • 前公公虚构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日期:2022-12-16 点击:98次

    近年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生产、经营、理财、消费等目的而负债的现象日趋普遍,夫妻债务问题日益复杂多样。在夫妻关系恶化、婚姻关系濒危的时,一方为获取利益而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此种行为不但不能达到在得到更多利益的目的,反而可能受到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日期:2022-12-15 点击:120次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彩礼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是男方以结婚为条件向女方和女方父母赠与的财物,是一种婚约财产。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婚约财产一方应当返还婚约财产。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单方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日期:2022-12-13 点击:112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单方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案涉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作为借款人崔某配偶的王某某是否应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离婚诉讼中不动产分割审判实务6个问答
    日期:2022-12-13 点击:77次

    离婚诉讼中不动产分割审判实务6个问答父母为子女婚后购买房屋支付部分价款(往往是首付款),以子女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子女或双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根据上述规定,若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应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将该出资的首付款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相应地,婚后以子女一方或双方名义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该出资作为首付款所购买的不动产,不论登记在子女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在当事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父母为当事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除父母明确表示该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外,根据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原则,都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承担问题
    日期:2022-12-12 点击:94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承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使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用前妻信用卡消费 前夫被判“填平”损失
    日期:2022-12-11 点击:158次

    案涉信用卡属于与原告身份相挂钩的个人物品,原、被告于2018年6月解除夫妻关系后,被告应当将案涉信用卡及时归还原告。案涉信用卡债务产生于2019年8、9月份,系原、被告离婚之后发生的,故属于被告李某的个人消费行为,应由其承担偿还责任。因案涉信用卡是以原告身份申请的,为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原告代为偿还了上述信用卡债,现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法院予以支持。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 婚姻期间为配偶还信用卡透支,离婚后能否主张返还
    日期:2022-12-10 点击:348次

    婚姻期间为配偶还信用卡透支,离婚后能否主张返还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13万元的交付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双方当时处于共同生活状态,双方均表示无借贷合意,在双方登记离婚时,离婚协议中载明“夫妻双方婚后无共同财产,双方无其他纠纷”“夫妻双方婚后无债权债务,双方无其它纠纷”,因此沈女士主张刘先生返还该款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对沈女士的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后原告沈女士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夫妻离婚,前儿媳要不要偿还公公的垫付款
    日期:2022-12-10 点击:119次

    夫妻离婚,前儿媳要不要偿还公公的垫付款在父母出资时未明确表示系赠与的情况下,从公序良俗角度,不宜将父母出资认定为理所应当的赠与,而应认定为对子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子女渡过经济困窘期,子女理应负有偿还义务,如此可保障父母自身权益,也可避免子女购房后反而使父母陷于经济困窘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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