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子女抚养栏目:子女抚养,监护权,姓名权,探望权;离婚律师团队针对子女抚养纠纷提供下列咨询服务: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用如何分担,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情况,如何争回孩子抚养权,探望权受侵害的法律救济,隔代探望的法律问题,离异后对养子女的抚养纠纷,离异后擅自改孩子姓氏即姓名权的法律救济,离异后再婚生子,子女的继承权问题等有关子女抚养法律纠纷的问题。
生父拒绝亲子鉴定,非婚生子女该如何确认亲子关系亲子关系,又称父母子女关系,亲为父母,子为子女。亲子关系根据其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和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亲子关系确立制度,是指有关子女与父母之间是否确立亲子关系的制度,传统的亲子关系确立制度包括亲子关系的推定、否认、认领和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等。
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完整的父爱和母爱对于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至关重要。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能够保障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双方的亲密接触,使子女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最大限度减少因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也能满足父母双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意愿。本案以调解的方式顺利变更未成年子女“随一方生活”为离婚夫妻轮流抚养,有效缓解了离婚夫妻双方矛盾,更好地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多子女家庭的抚养权裁判应避免平均主义随着生育政策的开放,离婚诉讼中涉及两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分配问题越来越普遍。抚养权归哪一方,法院不能简单以看似公平的一人一个的平均主义进行裁判,而应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本案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意愿、当前抚养实际状况以及未成年子女的相互依赖程度,判令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更符合孩子成长的客观需要,亦体现了照顾妇女权益的原则。
独子病故后祖孙亲情何以保障,法院支持特殊情况下隔代探望权我国现行法律中明确规定:探望权的权利主体是未直接抚养未成年人的父亲或者母亲,并不包含其他亲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跟随自己的子或女共同去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若直接赋予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探望权,可能会加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责任,不仅需要配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行使探望权,还需要配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进行探望,可能影响抚养子女一方的监护权及正常生活。
《民法典》虽然未对“隔代探望权”作出明确规定,但是《民法典》第十条明确了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按照我国的风俗习惯,隔代近亲属探望(外)孙子女符合社会广泛认可的人伦情理,不违背公序良俗。当前,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父母工作压力的增大,许多(外)孙子女幼年都由(外)祖父母抚养照顾,期间形成了深厚感情。这种因特殊血缘关系、身份关系产生的特殊情感,不因父母离世而消失,因此,在特定情形下对失独老人隔代探望权予以保护具有合理性。
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母亲将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我国民法典构建的监护制度是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护为补充、以国家监护为保障的监护制度。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自未成年人出生开始,且不受父母婚姻关系的影响。作为法定监护人,父母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当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祖父母代为抚养 父母法定抚养义务不能免在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并无法定的抚养义务。祖父母、外祖父母出于亲情考虑代为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期间支付的医疗费、教育费、生活费等费用不能当然视为对子女的无偿赠与,在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子女返还垫付的相关费用。为人父母者,不能以“啃老”的方式怠于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职责,更不能将老人出于亲情的照拂视为理所当然,而应积极肩负起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定义务,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树立好榜样、营造好氛围。
孩子患病不争抚养权 治愈后诉请变更被驳回周某已再婚并生育次子,经济状况紧张,无暇照顾徐小某,而自己经济条件优越、时间精力充裕,遂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徐小某由其抚养。诉讼中,徐小某的继父承诺夫妻生活幸福,其与徐小某相处融洽,愿意与周某共同抚养徐小某。徐小某表示其愿意同继父、妈妈和弟弟一起生活。徐小某所在学校老师也表示周某平时很关心徐小某的学习。
监护权被撤销 民政局兜底监护
成年子女闹纠纷 父母有权拒绝“啃老”司法裁判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引导人们自尊、自立、自强、自爱。本案裁判明确了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明确拒绝的情形下无权继续居住父母所有的房屋,对于成年子女自己“躺平”却让父母负重前行的行为予以否定,有助于引导成年子女摈弃“啃老”的错误思想,促进形成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的良好家德家风,传递了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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