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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致害专栏简介

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共同致害损害赔偿律师栏目: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加害行为,连带责任,共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律师代理,起诉状,代理词,答辩状,诉讼时效,诉讼请求,证据材料清单,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的民事责任,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包括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构成的情形。

  • 两狗打架致人受伤 狗主人被判赔偿8万
    日期:2016-03-28 点击:353次

    两狗打架致人受伤 狗主人被判赔偿8万双方当事人对本次事件的发生均有过错,张女士的过错在于其为了避免自家的狗受伤,不当地采取拽拉他人家狗的方式试图将两条狗分开,最终受到伤害;朱女士的过错在于其作为动物的管理人本可以通过扽拉自家狗狗链的方式将两条狗分开,但其疏于行动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最终导致他人损害的发生。

  • 幼儿园意外伤害如何处理
    日期:2016-03-08 点击:516次

    幼儿园意外伤害如何处理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明确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在执行过程中一些家长认为,幼儿入园生活学习。幼儿园就应当承担监护责任。不管什么原因,只要孩子发生伤害事故,就应当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也因为没有深入领会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因而面对家长的大额索赔茫然不知所措。

  • 商场追赶小偷摔伤,谁赔偿
    日期:2016-01-27 点击:383次

    商场追赶小偷摔伤,谁赔偿《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暑假托管班还是“脱管班
    日期:2016-01-27 点击:311次

    暑假托管班还是“脱管班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然而,暑期未成年人因监护不当而造成的死伤事件层出不穷,为美好的盛夏增添了一丝阴霾。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我国每年约有1.6万中小学生因意外伤害非正常死亡,暑期来临,未成年人意外死伤事件步入高发期,给孩子营造一个安全愉快的暑期是社会和家长的共同责任。

  • 又到滑雪季 滑雪出事故谁担责
    日期:2016-01-20 点击:369次

    又到滑雪季 滑雪出事故谁担责参与者在运动过程中应保持高度的注意义务,以免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张某在高级雪道滑雪时避闪不及撞到在高级雪道与中级雪道中间停留带滞留的王女士,张某应当知道滑雪活动具有一定危险性,特别是在高级雪道滑雪时,更应该增强注意义务,以防对他人造成伤害,张某高估了自己的滑雪技术,滑雪中未能及时减速并进行避让,致使撞到王女士,故对于王女士损害发生具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 孩子在校园内受伤谁应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2016-01-20 点击:402次

    孩子在校园内受伤谁应承担赔偿责任孩子在校内玩耍导致身体受到伤害,学校、校车司机均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孩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是小学的全日制寄宿学生。在孩子进入校园后,对孩子的监护义务就应由学校来承担,学校负有保障其人身安全的责任,孩子在校园内身体受到伤害,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校车司机在明知学校的规定的情况下,将孩子提前送到学校门口,且未与学校的保育员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孩子处于无人监管的状况下,对其身体受到伤害的结果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 孩子在免费娱乐区受伤 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
    日期:2016-01-20 点击:333次

    孩子在免费娱乐区受伤 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商场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同时,作为监护人的王先生也同时具有监护责任,故商场与王先生应协商各自的比例,协商不成再寻求法律救济。

  • 同事在网络上发表丑化我的文章,我该如何维权
    日期:2016-01-19 点击:257次

    同事在网络上发表丑化我的文章,我该如何维权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乘车被殴可否起诉客运公司赔偿
    日期:2016-01-15 点击:302次

    乘车被殴可否起诉客运公司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三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运输公司的司乘人员在明知你弟遭受他人殴打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危害的发生,导致你弟受伤,其不作为行为违反了安全运送义务的规定,存在过错,应对你弟的受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应否担责
    日期:2016-01-14 点击:363次

    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应否担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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