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规专栏简介执行法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办理的工作指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办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2016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1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审判人员的诉讼回避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办理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确保公证债权文书依法执行,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12月21日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拍卖财产为不动产且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无权占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负责腾退,不得在公示信息中载明“不负责腾退交付”等信息。在实际操作中,多地法院已经开始了“强制腾退”。
关于将执行局与人民法院剥离的建议答复您在建议中指出了我国当前执行工作中所存在的相关问题,分析了审执分离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从尽快颁布《强制执行法》、行政主导型执行机构的体制设想、行政主导型执行机构的监督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将执行权从人民法院剥离、建立以司法行政权为主导的审执分离执行制度的相关建议,我们认为您的问题分析透彻、全面,所提建议具有较强的系统性、针对性和一定的可行性,对于我们加强调查研究、推进执行改革、落实中央决策具有启发意义。
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引(一)(二)(三)1.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办理原则及程序性问题,2.不动产执行标的引发的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办理,3.涉及租赁及抵押财产、动产所有权以及其他财产性权利的执行引发的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办理,进行规定。
关于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工作指引为规范民事诉讼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防止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 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 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 定,结合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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