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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评案专栏简介

法官评案

  • 行为人不能证明无过错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日期:2023-06-26 点击:46次

    行为人不能证明无过错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田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要结合本案案情具体分析,关键在于该铁皮箱立方体是否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特别说明,杨某能否就爆炸原因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果杨某不能举证证明,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铁皮箱的爆炸与田某的伤残存在民事上的因果关系,杨某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在法官眼里一份“完美的买卖合同”应该是怎样的
    日期:2023-06-19 点击:26次

    在法官眼里一份“完美的买卖合同”应该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因货物不明确造成纠纷的情形不在少数。关于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外观、以及尺寸,在订立合同时应尽量说清楚、写详尽,以非行业内的人阅读标的物名称不会产生歧义为佳。如货物名称型号不足以明确的,可在制作合同时随附样品照片。

  •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承包人能否向无资质的雇主及分包人追偿
    日期:2023-06-19 点击:33次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承包人能否向无资质的雇主及分包人追偿对于建筑承包工程,我国法律允许总承包单位向有相应施工资质条件的单位分包,且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必须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除此之外,未明确规定总承包单位与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的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之间,应当如何进行责任分配。

  • 避暑纳凉很惬意,安全亲水莫放松!
    日期:2023-06-03 点击:43次

    避暑纳凉很惬意,安全亲水莫放松!法官提醒:夏季来临,人们的亲水活动增多,若在禁止游泳的河道湖泊里游泳或捕鱼危险重重,极易引发溺水悲剧。多人结伴“野泳”时,同行的人彼此之间相互负有一定的安全注意义务,在有人出现伤亡等损害后果时,其他参与人员应结合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大家在结伴出游时,要做到保障自身安全的同时重视自己对于他人的必要义务,方能更好地保障各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 承包人怠于修复时,发包人是否享有修复费用偿还请求权?
    日期:2023-05-21 点击:53次

    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在发包人通知的合理期限内拒绝修复或者无正当理由未修复的,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合理的修复费用,除非承包人能够举证证实该质量问题是由发包人或者非承包人施工原因造成。法院对于发包人诉请的修复费用的合理性应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对所需的修复费用进行评估认定。

  • 开玩笑把朋友丢出阳台致十级伤残!谁来担责?
    日期:2023-05-20 点击:18次

    文某、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预见并防范该损害结果的发生,二人主观上存在过于自信而放任行为发生的重大过失,应对贺某的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综合考虑二人的过错程度和行为的原因力,文某与王某作为侵权行为直接实施者,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法院酌定二人各承担事故30%的责任。

  • 捡到东西能扔了吗?拾得遗失物引发纠纷多,法官这样提醒
    日期:2023-05-10 点击:39次

    捡到东西能扔了吗?拾得遗失物引发纠纷多,法官这样提醒拾得他人遗失物,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拾得人的应负义务。归还前,拾得人还负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因拾得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拾得人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使用虚假文件擅自过户近亲属不动产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日期:2023-04-26 点击:51次

    使用虚假文件擅自过户近亲属不动产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行为人对第三人构成诈骗类犯罪。行为人通过非法方式取得了房产登记人的地位,对第三人隐瞒了自己对房产不具有处分权的事实,骗取他人购房款,构成诈骗罪。

  • 不动产登记,仅仅是权利归属的确认和记载,本身并不直接设定物权
    日期:2023-04-18 点击:62次

    不动产登记,仅仅是权利归属的确认和记载,本身并不直接设定物权当事人之间发生不动产买卖、赠与、继承、承包等法律关系,经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法办理相应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后,一方当事人对物权变动登记行为提出异议的,一般应先行通过民事等途径解决基于买卖、赠与、继承、承包等基础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纠纷,或者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行政和民事争议。在基础民事争议解决、权利归属明确后,权利人可以持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法变更错误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在基础民事争议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当事人不宜迳行提起行政诉讼。

  • 从本案看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构成要件
    日期:2023-04-12 点击:35次

    从本案看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构成要件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新增的制度,以撤销或者变更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文书为目的,以救济未参加诉讼的原诉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为功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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