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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家常识专栏简介

婚姻常识与婚家常识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规定)
    日期:2023-06-24 点击:387次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规定)《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中大部分内容汇集自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原《子女抚养若干意见》、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等内容。

  • 申请变更监护人资格的若干程序要点
    日期:2023-06-24 点击:90次

    申请变更监护人资格的若干程序要点申请人赵某某与申请人王某某申请变更监护人资格一案,经法院立案,在诉讼中进行审查后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居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法院能否依申请强制进行亲子鉴定?
    日期:2023-06-14 点击:73次

    法院能否依申请强制进行亲子鉴定?对于亲子鉴定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强制当事人进行鉴定,如果不同意鉴定的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主张成立。

  • 《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若干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日期:2023-06-11 点击:121次

    《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若干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贯彻实施民法典,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除完成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外,还新修改制定了第一批与民法典配套的7件司法解释,其中之一即为《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现就其制定背景和相关重要问题介绍如下。

  • 民法典关于婚内协议的规定
    日期:2023-06-09 点击:55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如何定罪处罚?
    日期:2023-06-09 点击:50次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视人为商品,严重践踏基本人权,导致许多家庭骨肉分离、妻离子散,社会危害十分严重。司法机关历来重视对各种形式拐卖犯罪的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对合犯,没有收买就没有拐卖,如同行贿之于受贿,而且收买行为相当于延长了妇女、儿童与家庭亲人分离、人身权利被非法侵害的状态,应予以刑事打击。

  • 子女起诉父母搬离自己名下房屋,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日期:2023-06-04 点击:58次

    父母与子女之间本应和睦相处,互爱互持,共同营造和谐家庭,但往往也会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纠纷,发展到不可调和程度,最终诉诸法律,甚至偶有子女认为父母拒不搬离自己的房屋,侵犯自己的物权,起诉要求自己父母限期搬离。此类案件看似是物权纠纷,其本质是赡养纠纷。

  • 婚前协议怎么签既有法律效力还不伤感情?
    日期:2023-06-02 点击:45次

    婚前协议怎么签既有法律效力还不伤感情?男女双方在订立类似“忠诚协议”时,夹杂了基于即将缔结夫妻关系产生的感情因素、人身关系因素等,不同于普通合同,如果双方约定了类似忠诚协议的条款,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所以小美与阿强如果在婚前协议中约定不可“移情别恋”等条款,那么应自觉履行,但不宜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

  • 妻子患病丈夫不闻不问,法院:有扶养义务,你得管!
    日期:2023-06-02 点击:54次

    由于精神和生活上的扶养属于非物质内容,具有人身属性和伦理色彩,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大多数情况下不宜强制执行。如双方之间仅是缺乏精神上的沟通和生活上的照拂,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考虑因素,在无法继续维系婚姻生活的情况下可通过离婚来解决。而经济上的扶养属于物质内容,根据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通常认为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一方可以向对方主张扶养费:一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一方确需扶养;三是一方有能力扶养却又不扶养。

  • 婚前协议有效么?了解法律规定才能“谈钱不伤感情”
    日期:2023-05-27 点击:56次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相关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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