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大学生经济困难,是否有权要求已经与母亲离婚的父亲垫付
    日期:2016-01-13 点击:308次

    大学生经济困难,是否有权要求已经与母亲离婚的父亲垫付《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本案中,李某已年满18周岁,接受大学教育,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生活和继续学业,其父亲并没有供养李某上大学的义务。

  • 因丈夫婚外恋诉离婚,妻子能否请求损害赔偿
    日期:2016-01-13 点击:196次

    因丈夫婚外恋诉离婚,妻子能否请求损害赔偿而在婚姻中,一方往往因照顾家庭、子女等牺牲较多,对此种情况,我国《婚姻法》对弱势一方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我能要回给妻子的彩礼吗
    日期:2016-01-13 点击:147次

    我能要回给妻子的彩礼吗你与你妻子进行结婚登记后并未在一起生活,就分居两地工作,因此你们的情况符合上述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是可以要求她返还彩礼的,但是必须以你们双方离婚为条件,你才可以主张要求她返还你的彩礼。同时你要知道,要求她返还彩礼也有诉讼时效,该类案件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从你们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计算,你应当及时提出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儿子非亲生离婚能得到精神损失赔偿吗
    日期:2016-01-13 点击:281次

    儿子非亲生离婚能得到精神损失赔偿吗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您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是有法律依据的。

  • 离婚时尚未分割的遗产如何处理
    日期:2016-01-13 点击:307次

    离婚时尚未分割的遗产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另行起诉。

  • 陪嫁中赠与的汽车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6-01-13 点击:177次

    陪嫁中赠与的汽车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以上规定,该汽车是在你婚姻关系建立之前购买,且你父母明确表明赠与你个人,应当认定该财产为你的个人财产。因此,该汽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

  • 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该如何承担
    日期:2016-01-13 点击:618次

    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该如何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的规定,如若你父亲生前留下的遗产超出了其所欠的债务,那么你有义务为其偿还债务。但如若你父亲的留下的遗产不足以偿还期所欠的借款,那你只需在遗产限度内为其清偿债务,其他看你个人意愿,自愿为主。

  • 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日期:2016-01-13 点击:278次

    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夫妻双方均有过错行为能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日期:2016-01-13 点击:259次

    夫妻双方均有过错行为能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有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父母对无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是否有抚养义务
    日期:2016-01-13 点击:813次

    父母对无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是否有抚养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