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夫妻约定财产制与夫妻财产制契约依据《民法典》第1065条第1款第1句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合同形式实行约定财产制。所谓约定财产制,就是夫妻通过约定在夫妻之间实行一种有别于夫妻法定财产制内容的其他类型夫妻财产制度。夫妻财产制契约是双方关于财产制的约定,是夫妻或即将成为夫妻之人,就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采用何种夫妻财产制所订立的契约。
婚内协议约定房屋使用权为女方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为啥还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双方签订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婚内共同购买房屋一处属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现双方约定将上述房屋使用权为女方个人所有。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对该房屋办理了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所有权人为女方。男方患病住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女方的一半份额。
能否要回配偶赠与“小三”的财物?如果夫妻双方有就婚内财产处分做相应约定的,也就是通常说的签了财产协议的,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另一方就可能不能在按照规定追回钱财了。因为通过协议形式约定的财产,夫妻一方的权限受限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自然不能追回其赠与出去的东西。
一方起诉离婚时,要求法院将其父母在自己婚后部分出资所购买房屋判令归自己所有,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人民法院在对当事人婚后财产所有权归属进行认定时,首先要适用法定的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或双方所得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再依照除外情形来认定是否为夫或妻一方所有。这也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的一般处理原则。
“失智”母亲被送进养老院,兄弟俩谁该做监护人?吕甲和吕乙因处理父母财产、养老问题存在分歧,素有积怨,吕甲对吕乙独自担任母亲的监护人不予信任,致使成讼。法院在庭审中试图进行调解,化解双方积怨,然双方最终未能就母亲赡养一事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吕甲作为母亲之子女,具有强烈的监护意愿亦具备监护能力,法院追加吕甲先生作为母亲的监护人为宜。在今后照顾母亲的过程中,各个子女均应从有利于母亲生活、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角度共同协商,妥善处理家庭事务。法院最终判决母亲监护人变更为由吕甲先生、吕乙先生共同担任。
分手后,装修婚房的钱还能要回来吗?现双方已终止恋爱关系、无缔结婚姻关系的意愿,小帅提供了相应的收款凭证、订购清单及转账记录证据相互印证,且收款凭证及订购清单中载明的内容指向小美的涉案房屋,支付人载明为小帅,故小帅要求小美返还其支付的相关费用,符合法律规定,小美理应返还。
涉夫妻共同债务民间借贷纠纷的裁判规则梳理涉夫妻共同债务民间借贷纠纷主要属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类的夫妻共同债务。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夫妻双方以“明示”方式共同签署借贷合同;另一种是夫妻一方先行签署借贷合同,另一方以事后同意或者以行为等“默示”方式对借贷表示追认或者同意。这两种情形所产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子女抚养费纠纷的34条裁判规则无论是父母离婚时协商一致约定的还是经法院判决确认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原则上短期内不作调整。但是,若父或母负担能力确实因工作变动、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暂时性严重降低的,可综合考虑原抚养费标准、子女实际生活所需以及父母另一方的负担能力等因素,酌情给予支付抚养费的父母一方一定时间的过渡期,仅在过渡期内适当降低抚养费数额。
陈某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支持起诉案四川、福建两地四家检法机关携手合作,跨省支持弱势群体通过诉讼途径追索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保障了残疾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形成“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依法享有同等权利”的善良风俗。
离婚协议放弃全部财产,“身无分文”就不用偿还债务了?本案所涉2套房屋均系被告周某、田某婚后购买且原始登记在二人名下,该两套房屋均系二人夫妻共同财产。周某通过以协议离婚方式约定将涉案2套房屋的所有权归田某一人所有且未取得任何房屋对价或其他财产,该行为明显属于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构成了对陈某债权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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