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民法典中离婚时如何处理知识产权收益对于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应当认定为知识产权收益的所有权是在婚前就已经取得,即使婚后取得该收益,也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夫妻二人另有约定。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应当认定为该知识产权的收益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已经取得所有权,该知识产权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即使离婚后,该知识产权的收益仍应当作为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处理,除非夫妻二人另有约定。
民法典中离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彩票,离婚后中奖的,奖金如何分割彩民购买彩票是与彩票发行中心签订的一个射幸合同,形成了一种附条件的债权债务关系,彩民获得的是一种期待利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彩票,应当认为夫妻双方都是该射幸合同的当事人,故彩票中奖后,应当由双方共同享有该财产。
丈夫婚前隐瞒患艾滋,法院适用民法典这样判根据刚刚正式实施的《民法典》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民法典》实施之后,不仅将登记结婚前隐瞒重大病情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之一,而且还赋予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原告因此得到了最有效的维权途径。
民法典中离婚时夫妻一方的房改房是否应当分割首先,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在判决中,对于以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应按市场价分割。其次,对于谁应当获得房产的问题,应当本着照顾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原则,一般归抚养子女的一方所有,但是分得住房的一方应按等价原则给予另一方相当于该住房市场价值一半的补偿。当然,对于无过错的一方,应适当照顾。
民法典中离婚时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1)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2)照顾无过错一方。比如,另一方有《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有过错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为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将房子判给无过错方。(3)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折价款。
民法典中离婚时嫁妆如何分配按照习俗,有些地方嫁女儿会给一定的嫁妆。“赔嫁妆”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确定分配的关键是看赠与的对象。若是在登记结婚之前赠与的,则属于女方个人所有,毫无疑问;若是登记结婚之后赠与的,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民法典中婚后一直与家庭其他成员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直与家庭其他成员共同生活,是我国社会很普遍的现象,尤其是小夫妻与一方父母一起生活的情形更是比比皆是。对此情形,离婚时,应将夫妻共同财产先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具体的程序要求是: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对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分确定,可根据夫妻结婚的时间、财产取得的时间、范围、出资、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判定。
民法典中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处理《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中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望吗《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如何离婚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根据上述规定,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为其配偶时,应先通过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人,再由变更后的监护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