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二轮土地承包时,段某在外地打工,村里就没给他分地。当年年底段某返乡后要求承包土地,村里在小组机动地里给他补了2.3亩,承包期3年。第二年刚开春,村委会要收回段某的2.3亩地,称这块地是机动地,村里可以随意收回。村委会的说法正确吗?
段某承包的机动地还在承包期内,村委会不得随意收回。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于外出农户中没有参加二轮承包,现在返乡要求承包土地的,要区别不同情况,民主协商,妥善处理。如果该农户的户口仍在农村,原则上应同意其继续参加土地承包,有条件的应在机动地中调剂解决。依法预留的机动地应当优先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承包期限要合理,手续要完备,不能搞口头协议。段某在村里二轮土地承包时不在家,他返乡后要求承包土地,该村委会将机动地2.3亩承包给他,并签订了3年承包合同。第二年村委会要求收回段某的承包地是错误的,段某还在承包期内,村委会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
政策来源:《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关工作的通知》
特别提示:
承包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的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发包方依法收回的土地,在未用于调整之前,应当采取招标、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期不得超过3年。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开垦、复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承包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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