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出租柜台的现象越来越多,许多大商场将柜台出租,由一些个体经营者进行经营,这些柜台流动性较大,今天购买了商品,说不定过几天去找他们,人就不见了。假如在购买了由他们销售的伪劣产品后,该如何索赔呢,解决这一问题要分两种情况。
一是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
二是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了商品,当发现商品有问题的时候,展销会已经结束或柜台租赁期已满,找不到原卖主。这时消费者可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而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在赔偿之后,可以再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
![]() |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