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证,首先要选择自己所要办理公证的公证机关,选择公证机关应本着方便自己和方便处理日后可能发生纠纷的原则。一般说来,你可以在以下几个地方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一是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
二是法律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如与某人在某地签订了一个合同,就可以到合同签订地的公证机关去办理公证。
三是法律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关。
四是涉及财产转移的,可到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五是如果一个事情几个人要办理公证,可以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就近请公证机关决定。
办理公证时,一般应亲自去办理,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公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以后,将就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如果公证员认为提供的证明不够完备或有异议,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查证。在审查完毕之后,公证机关将出具公证书,然后由申请人签章,并且缴纳一定公证费用。如此程序下来,公证手续就办完了。
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1)对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进行公证的,必须亲自去,其他事项可委托别人。
(2)如发现办理公证的人员与其所办理的公证事务有利害关系,可要求这个公证人员回避,换个公证人员来办理。
(3)对公证机关拒绝公证的决定不服,或认为公证员处理不当,可向当地司法局或上一级的司法行政部门申诉。
(4)公证机关不仅办理公证,还代为保管证据,如代为保管遗嘱、文书、合同等,如果你觉得自己保管不方便,可申请由公证机关来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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