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蜜”遭假冒 吃瓜需谨慎
作者:常熟市人民法院 胡越,本文仅供学习交流,如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水果品牌“晓蜜”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被告某水果店因销售假冒“晓蜜”牌蜜瓜,被判决赔偿商标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8万元。
原告海南胜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种植、销售哈密瓜为一体的现代农业企业,是国内独家代理经销西州蜜25号哈密瓜的农业公司,依法持有第10304396号“ 晓蜜”、第41626323号“晓蜜”注册商标,均核定使用在第31类的植物、鲜水果、甜瓜等商品上,上述商标至今有效。“晓蜜”品牌曾获“2016年海南热带水果十大品牌”等荣誉,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2021年8月,原告诉至常熟法院,称被告某水果店未经其许可,擅自在经营的店铺内销售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哈密瓜产品,给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核准注册的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亦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等民事责任。最终,法院综合考量原告商标知名度、正品蜜瓜价格、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销量等因素,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
在普通消费者的认知中,“晓蜜”可能只是代指某品种的哈密瓜,并不清楚这是注册商标;但作为商铺经营者,应当明确知晓所销售产品的品牌、质量、有效期等情况,避免因所销售产品存在上述问题而牵涉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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