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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妈微信购买“减肥咖啡”竟是“毒药”

日期:2022-12-05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45次 [字体: ] 背景色:        

 宣判!宝妈微信购买“减肥咖啡”竟是“毒药”!

作者:兴化市人民法院 张艺馨 李唯,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俗话说得好,“每逢佳节胖三斤”。春节刚过,大家是不是都圆润了许多?看着肚子日渐丰腴,也只能感慨一句“曾经瘦过”。春天来了,夏天还会远吗?下定决心减肥吧,却忍受不了“管住嘴迈开腿”的苦,总想寻得捷径。前一阵子火遍微商界的“韩国星空减肥咖啡”,一时成为了佳丽们减肥首选,但是“星空咖啡”真的安全吗?

近日,兴化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而主角正是“星空咖啡”。

2020年12月,王某来到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自己可能买到了含有违禁成分的减肥咖啡。

经了解,刚刚晋升为“宝妈”的王某在朋友圈看到好友蒋某服用“韩国减肥咖啡”瘦身成功的帖子,当时正有减肥意愿的王某,便向蒋某咨询了解“星空咖啡”的效果和价格。蒋某称,此款减肥咖啡效果显著,并分享了其他使用者的反馈图片。王某听后十分心动,便从蒋某母亲陈某的手中购置了一盒“星空咖啡”。

可喝了一段时间后,王某发现越来越不舒服,出现饱腹感极强、失眠、精神萎靡不振等症状,于是怀疑是减肥咖啡有问题,遂向陈某询问减肥咖啡的成分是否安全。在询问的过程,陈某含糊其辞,不正面回答问题,为安抚王某情绪,提出退货退款的条件。王某拒绝了陈某的提议,并向兴化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市监局接到举报后将该产品送到专业机构检查,发现该减肥产品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在食品中的成分——西布曲明,随即将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就此案发。

2020年12月24日,陈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陈某的上线王某娜、宋某琴相继主动投案。2022年1月14日,兴化检察院向兴化法院提起公诉。

兴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娜、宋某琴、陈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食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娜、宋某琴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鉴于各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均系初犯,可给予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

据此,兴化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判处被告人王某娜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八千元;被告人宋某琴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八千元;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法官提醒

网络购物存在风险,尤其是购买减肥药、保健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核查相关产品是否标注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即“蓝帽子”以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服用时如出现不适症状,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去医院就诊。如在该类产品中发现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尤其是含“西布曲明”等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违禁药品,应该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减肥者想要快速变瘦的心理,非法添加违禁成分,从中获取巨额暴利。法官提醒,瘦身必须坚持科学原则,不要盲目相信减肥食品广告的“一面之词”,更不能购买“三无产品”,以牺牲健康为代价的瘦身方法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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