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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 法律解析

如何实现质押权

日期:2021-06-24 来源:北京律师网 作者:- 阅读:174次 [字体: ] 背景色:        

如何实现质押权?

根据《民法典》第436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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