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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谈案

农村年轻人离婚案件的统计分析

日期:2015-04-04 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108次 [字体: ] 背景色:        

农村年轻人离婚案件的统计分析

作者:宁陵县人民法院 吕新杰

农村年轻人离婚案件是指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在30周岁以下的离婚案件。近年来,农村年轻人的离婚案件数量在逐年上升,解决好农村年轻人离婚问题是成为现实中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农村年轻人离婚案件的现状

(一)农村年轻人离婚案件的数量在逐年增加

近几年宁陵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农村年轻人离婚案件的数量和比例都在增加,其中2008年农村年轻人离婚案件占全庭案件30.2%;2009年达到41.6%;2010年上升为56.6%。农村年轻人离婚案件数量的大幅上升已经成为引起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二)农村年轻人的离婚比率较大

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成家后却发现婚姻并没有心中其想象的那样,他(她)们最终还是选择了走上法庭,其中不乏因为性格不合、难以沟通与磨合等原因,但绝大部分还是由于家庭生活开支、男女问题造成的。农村年轻年人的婚姻关系不稳定的原因有很多,感情相对比较丰富、思想复杂,过多的考虑各自的爱情和经济利益,生活中稍有矛盾就会导致双方分道扬镳。

(三)农村年轻人多为追求爱情生活而离婚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年轻人对人生的价值观和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以前离婚受封建思想的干扰,是很难得到社会与亲人认可的,所以农村年轻人双方即使有很大的矛盾也很难到法院诉讼离婚,而且人民法院也不会轻易判决双方离婚。但是现在对于离婚有了很大的宽容与理解,由于有些是为爱一时冲动、有些是家庭贫困而外出打工有了外遇的原因,造成婚姻破裂,引发双方离婚。还有的是由于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打骂,日久积怨成仇,这种情形下起诉离婚一方的决心相当大,态度相当坚决。

二、农村年轻人离婚案件的难点

(一)、婚姻共同财产难以分割

农村年轻人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难度较大:一是现在的农村年轻人,大多数人在外打工,对双方的经济无法确定,如果一旦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双方便怀疑对方隐瞒了经济而吵嘴打架;二是住房已经不可能再同居一室,分割房屋成为必然结果,最终只能一方居住,不管法院将房屋判给哪一方都会使另一方无处安身,在执行中也往往出现不能执行的客观情形。三是抚养子女问题难以解决,由于受封建思想的影响,男方一定要把子女留在自己身边,女方出多少抚养费,但有些男方经济困难,品德较差,对子女的成长不利,如果这个问题的处理稍有不当就会引发更大的矛盾。

(二)解决农村年轻人离婚后的生活存在一定的困难

在农村年轻人的离婚案件中,有一部分是一方在家,身体较差,没有经济来,而另一方则在外打工,有一定的收入。可以说双方仅依靠一方来勉强维持生活。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如果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时,法官会左右为难。

(三)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较难

有的农村年轻人由于受文化程度的影响,在开庭时无法正确表达或并不直接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有时需要法官反复揣摩才能领会其真实意思,或者根本就不能领会其真实意思。有的今天告诉你一个观点,明天再告诉你另一个意见,而且有些人横蛮不讲理,只知固执己见,根本听不进法官的任何讲解。一旦法官根据一些表象轻易作出判决,就可能导致不良后果。

三、农村年轻人离婚案件的对策

(一)加强法制宣传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的年轻人不会象过去一样守着田地度日,各自想法外出务工来增加收入,但一到了外面便会发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而改变思想。金钱的追求,异性的吸引会使他(她)们改变生活方式,厌烦现有的家庭环境和夫妻生活而导致离婚。人民法院应在节日和利用进村屯办案的机会多宣传、多讲解,通过多种思想道德的教育,降低农村年轻人的离婚案件。

(二)强化调解优先

宁陵法院在10年的“调解年”有了一定的经验,对于农村年轻人离婚,人民法院更应审慎行使裁判权,以调解为主线,贯穿始终。注重调解艺术,加强心理疏导,把有关的法律规定先告知当事人,使他们自我衡量,对判决结果有一个正确的心理预期。法官在庭审中要善于发现双方的矛盾焦点,着重解决焦点问题。对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只要有和好可能的婚姻,要多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必要时让他们的亲戚朋友以及有关基层组织参与调解,积极促成双方和好。人民法院还可以将这类案件的调解放置于庭前,以避免双方在当庭对峙时出现不理智情形,使本来能够和好的夫妻关系因辩论而使矛盾激化。缓和的调解程序可以帮助双方彼此减少敌意,消除误解,化解矛盾,并最终挽救一个婚姻,减少一个社会矛盾。

(三)不草率作出不予离婚

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婚姻案件,如果确已无和好可能,在作出判决前也要注重调解,尽量化解矛盾,不要草率作出不予离婚的裁判。要以人为本,体现司法人性化。法官要有较强的亲和力,要耐心了解农村年轻人离婚的真正原因,适时引导双方追忆夫妻共同度过的甜蜜岁月,以消除隔阂,缓和冲突,营造温馨和缓的庭审气氛,避免给当事人带来心理压力和情绪,如果经过法官引导依旧不能和好,也要在双方情绪稳定时做出离婚裁决。

(四)着重考虑离婚后子女扶养问题

对于农村年轻人离婚,要充分考虑在离婚后对子女谁来抚养和抚养费问题。一是在农村封建思想还是比较严重,大部分男方会要求子女由其抚养,可有些人没有经济来源,家庭条件差,又不务正业,判决离婚后,对子女成长不利;二是一方当事人可能会由于没有生活来源或身体差,没有独立生活能力而出现难以维持生计的后果,抚养费当然是难以支付,在这种情况下非不得已就不应判决离婚;而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通过某种途径能够解决双方当事人,主要是生活困难一方当事人离婚后的生活问题,就可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解决好农村年轻人的离婚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不仅仅需要人民法院的耐心工作,更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从而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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