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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申请执行栏目内容包含: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其应当是执行标的的直接的所有权人,而不是一般的债权请求权人
    日期:2018-04-09 点击:284次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其应当是执行标的的直接的所有权人,而不是一般的债权请求权人《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下列内容:(一)案外人是否系权利人;(二)该权利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三)该权利能否排除执行。”

  • 债权人对执行回转的财产能否优先受偿
    日期:2018-03-21 点击:264次

    债权人对执行回转的财产能否优先受偿执行回转参照适用取回权制度应以被执行人进入法院破产案件审理程序为前提。被执行人未进入破产程序的,法院对申请执行人针对执行分配方案主张比照取回权制度优先受偿执行款的请求不予支持。

  • 案外人对排除执行承担举证责任
    日期:2018-03-20 点击:208次

    案外人对排除执行承担举证责任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是否享有实体权利,即围绕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物权和物权期待权来审理。

  • 案外人保全复议被驳后能否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日期:2018-03-20 点击:258次

    案外人保全复议被驳后能否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司法机关已就异议事项给出复议结论,说明丙的权利耗尽,不能再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否则等于重复审查,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还可能造成前后评判冲突,有损司法权威。

  • 轮候冻结的冻结期限从何时开始起算?
    日期:2018-03-17 点击:1391次

    轮候冻结的冻结期限从何时开始起算?轮候冻结,是指对已被法院冻结的存款,其他法院也要求进行冻结,只要前一冻结一经解除,登记在先的轮候冻结即自动生效,无需等到新冻结手续办理完毕的制度。法律禁止重复冻结,一笔存款在同一时间内不能存在两个或以上的有效冻结。因此,轮候冻结还不是正式冻结,自然不产生冻结的法律效力,所以轮候冻结不存在期限计算的问题。只有轮候冻结转为首轮冻结,才产生冻结的法律效力,自轮候冻结转为首轮冻结之日起,才产生冻结的期限计算。

  • 对于妨碍执行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日期:2018-03-06 点击:845次

    对于妨碍执行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蓄意隐藏、转移、变卖、毁坏财产,妨碍执行工作正常进行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财产,致使执行工作受到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另一种是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致使执行工作受到阻碍。

  • 在执行过程中继承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吗
    日期:2018-03-06 点击:466次

    在执行过程中继承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吗民事执行和解,是指在民事执行程序中,执行双方当事人经自愿、平等协商,就申请执行人行使权利和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主体、期限、方式、内容等达成协议,从而使原执行程序不再进行的法律制度执行和解是处分原则在执行程序中的具体体现,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达成的和解协议不能违反现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 法院在案件强制执行中有10个关键期限
    日期:2018-03-05 点击:180次

    法院在案件强制执行中有10个关键期限法院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 有权提执行异议之诉“当事人”,不包括被执行人
    日期:2018-02-28 点击:483次

    有权提执行异议之诉“当事人”,不包括被执行人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亦只规定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两种案由,且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09条明确规定:“申请执行人对中止执行裁定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被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告知其另行起诉。”

  • 被执行人哪些财产是不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的
    日期:2018-02-26 点击:182次

    被执行人哪些财产是不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的“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的比例向工会拨交的经费,以及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人民政府的补助等。工会经费要按比例逐月向地方各级总工会和全国总工会拨交。工会的经费一经拨交,所有权随之转移。在银行独立开列的“工会经费集中户”,与企业经营资金无关,专门用于工会经费的集中与分配,不能在此账户开支费用或挪用、转移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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