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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赡养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收养赡养纠纷诉讼律师代理栏目: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如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隔代收养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送养人与收养人条件,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父母送养子女是否必须双方共同送养,如何办理收养公证等;赡养争议纠纷代理:赡养义务与赡养关系,赡养费标准,赡养费法律规定,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追索赡养费,赡养纠纷诉讼代理。

  • 赡养老人的分配纠纷怎么起诉
    日期:2022-04-22 点击:236次

    赡养老人的分配纠纷怎么起诉《宪法》第49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该条的“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这里的“赡养”是指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从法律的角度,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否则,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孙某甲诉某老年公寓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日期:2022-04-22 点击:134次

    孙某甲诉某老年公寓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养老服务机构未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不得以免责条款排除责任。虽然本案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免责条款,但是注意、通知、协助等合同附随义务并不属于免责条款的内容。某老年公寓公司作为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充分履行合同义务,不仅要按照养老服务合同约定对老年人进行悉心照顾,还应根据合同的性质就相关事宜履行注意、通知、协助等附随义务。我国养老服务行业起步较晚,目前仍存在设施配备不够完善,以及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

  • 庞某某诉张某某等二人赡养费纠纷案
    日期:2022-04-22 点击:74次

    庞某某诉张某某等二人赡养费纠纷案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民法典》第1069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近年来,再婚老人的赡养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前,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现象越来越少,而子女干涉父母婚姻自由的现象却屡见不鲜,许多子女在父母再婚时设置重重障碍,无情干涉,迫使许多父母牺牲了自己的婚姻自由。有的子女以父母再婚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但是,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经过法院的多次调解工作,子女能按时支付老年人的赡养费用,多年的母子情得以重续。

  • 庞某某诉张某某等二人赡养费纠纷案
    日期:2022-04-22 点击:139次

    庞某某诉张某某等二人赡养费纠纷案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民法典》第1069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近年来,再婚老人的赡养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前,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现象越来越少,而子女干涉父母婚姻自由的现象却屡见不鲜,许多子女在父母再婚时设置重重障碍,无情干涉,迫使许多父母牺牲了自己的婚姻自由。有的子女以父母再婚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但是,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经过法院的多次调解工作,子女能按时支付老年人的赡养费用,多年的母子情得以重续。

  • 孙某乙申请变更监护人纠纷案
    日期:2022-04-22 点击:114次

    孙某乙申请变更监护人纠纷案本案系典型的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相冲突的变更监护权案判决。法院既考量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又考量被监护人的实际生活情况,坚持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和最大程度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原则,多次征询被监护人意见,并突击走访被监护人家中和居委会,了解其真实生活与医疗等情况,综合各方因素,依法判决变更监护人。同时,积极引导监护人自觉履行监护职责,切实保障了“失智”老年人的合法利益。

  • 同住子女翻建祖宅非同住子女如何参与分配拆迁利益
    日期:2022-04-18 点击:102次

    同住子女翻建祖宅非同住子女如何参与分配拆迁利益一、房屋重置成新价中,遗产占比需根据建房历史、装修情况、房屋材质、房屋面积、评估情况等予以综合确认。二、法定继承中,赡养情况影响继承比重。特别提示,与父母同住不等于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更重要的还要考虑到在日常生活、就医等方面对老人的付出。如考虑到今后可能涉及诉讼,应有意识做好证据搜集工作,同时适当调整诉讼预期。

  • 收养关系能随意解除吗案例解析
    日期:2022-03-10 点击:214次

    收养关系能随意解除吗案例解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我国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解除,一种是诉讼解除。在当事人无法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一致意见时,有权诉至法院请求予以裁判。

  • 收养已成年男子20年后闹上法庭,法院判决:收养行为无效
    日期:2022-03-10 点击:139次

    收养已成年男子20年后闹上法庭,法院判决:收养行为无效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与现行法律相比,扩大了被收养者范围,使得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有机会被收养,有机会回归家庭生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第五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这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被收养人合法权益。

  • 房子给了孙子,孙子却拒绝赡养,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日期:2022-01-12 点击:212次

    房子给了孙子,孙子却拒绝赡养,房子还能要回来吗赠与财产的权利一旦转移,不可任意撤销。公民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是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赠与他人时,也要慎重考虑。赠与他人财产,特别是附义务赠与的,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对赠与财产的范围、移转时间、方式以及受赠与人应当履行的义务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如果受赠与人拒不履行约定义务,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行使撤销权。

  • 父母感染新冠病毒治愈出院后,其子女以怕被感染为由,拒绝照顾,是否涉嫌构成遗弃
    日期:2022-01-10 点击:305次

    父母感染新冠病毒治愈出院后,其子女以怕被感染为由,拒绝照顾,是否涉嫌构成遗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该法十五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父母感染新冠病毒治愈出院后,其子女以怕被感染为由,拒绝履行亲自照顾或以其他方式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涉嫌构成遗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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