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关于民法典第1061条夫妻相互继承权的理解本条是关于夫妻相互之间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规定。配偶基于其特殊的身份关系,与基于血亲的父母、子女同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相互继承对方的遗产。夫妻相互遗产继承权是基于配偶身份关系,因此,该权利的主体是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只有婚约的男女之间、姘居的以及非婚同居的男女之间、已经离婚的男女之间不享有该项权利,但如果正在进行离婚诉讼期间,一方死亡的,由于尚未有生效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故另一方仍享有配偶遗产的继承权。
2021年签署“租房合同”必知的5条《民法典》新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则明确了:当房屋出现权属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时,租房人可以依法解除租赁合同。
2021年最新居住权协议范本甲、乙双方系_____关系,另鉴于甲方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弄XX号XX室由乙方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甲方名下,为了保障乙方对该房屋的居住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XX年X月X日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居住权期限 1、甲方同意,乙方对该房屋居住权从办理登记之日起至乙方去世之日止。2、在上述居住权期间内,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居住权注销手续,乙方的居住权自办理注销之日终止。
民法典中“居住权”与使用权有何区别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遗产继承新规,你了解多少《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将不再具有优先效力,不管最后的遗嘱有没有公证,都是以最后订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公民可以选择采用自书、代书、录音、录像或者口头遗嘱的形式来撤回、变更公证遗嘱,保障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实现。我国现行《继承法》第三条采取列举的立法模式,对何种财产为遗产逐项进行了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此次《民法典》继承编则删除了这一规定,在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使用概括的方式规定,据此,遗产的范围将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新型财产类型均予以涵盖。
《民法典》合同解除规则适用中的疑难问题解读合同解除的本质特征是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当事人陷入纠缠不休的“合同僵局”之际运用合同解除制度重新获得交易自由,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合同严守原则,故此,除了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对于法定解除的情形,民法中规定了相对严格的适用条件。作为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原因之一,合同解除制度牵涉的规则比较复杂,不仅类型繁多,而且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理论与实务界始终存有较大争议,加之成文法典立法天然具有的“抽象性”表述特征,在一定程度上使合同解除规则的具体适用成为司法实践中一个难点问题。
《民法典》实施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如果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会产生较重的举证责任,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义务且对方接受,加大了“合同是否成立、成立了何种合同”争议的风险。因此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有所了解和把握。
关于印发《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已于2021年3月1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4次会议通过。为便于进一步学习领会和正确适用《会议纪要》,现作如下通知。
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武汉市首例居住权执行案件房屋所有人可以在不改变物权的情况下,设立房屋居住权(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同时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所以居民个人购房时应当注意,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自己有意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有居住权,以免出现“房子归你,但你住不了”的情形。承办法官提醒,居民个人购房时也应当注意,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自己有意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有居住权,以免出现“房子归你,但你住不了”的情形。
关于《民法典》第1052条:可撤销婚姻纠纷案件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本条是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为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一年,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若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则该一年期间自受限制一方当事人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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