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家常识专栏简介

婚姻常识与婚家常识

  • 生不生二孩 这4个问题你要弄明白
    日期:2016-02-17 点击:128次

    生不生二孩 这4个问题你要弄明白“人口计生法修正案实施之日,就是‘全面两孩’落地之时。”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介绍,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第十八条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如果获得通过,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 元旦后生二孩即算合法 延长生育假各地自行确定
    日期:2016-02-17 点击:122次

    元旦后生二孩即算合法 延长生育假各地自行确定修正案草案同时对奖励保障等计划生育配套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其中包括,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条款,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等,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

  • 2016年1月1日施行两孩政策 生育假可延长
    日期:2016-02-17 点击:131次

    2016年1月1日施行两孩政策 生育假可延长修正后,“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说法,变成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同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一旦表决通过,修正案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独生子女政策的时代结束了,中国的计划生育制度迎来“全面二孩”时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才三年,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

  • 晚婚晚育 独生子女将不再享受奖励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解读
    日期:2016-02-17 点击:162次

    晚婚晚育 独生子女将不再享受奖励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解读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 婚姻法对同居的规定有哪些
    日期:2016-02-17 点击:155次

    婚姻法对同居的规定有哪些根据“他人”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以将上述两种非法同居再作区分:前者可以区分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后者则可以区分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

  • 如何防止婚前财产纠纷
    日期:2016-02-17 点击:257次

    如何防止婚前财产纠纷至于债务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指出,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婚前一方有所负债,债权人不能要求负债方的配偶偿还债务,除非这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 婚前财产四大类
    日期:2016-02-17 点击:243次

    婚前财产四大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 如何避免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6-02-17 点击:303次

    如何避免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子女结婚前,父母为自己子女出资购置房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产证写自己子女名字);在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双方子女共同出资购置房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即双方子女按份共有),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即双方子女共同共有)。在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置房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小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注:须书面明确表示,最好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 离婚时约定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日期:2016-02-17 点击:464次

    离婚时约定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的“精神损失费”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不能以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来予以界定,应当以婚姻法中关于离婚协议以及合同法中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按照照顾女方利益的原则,可以视为被告谢某对原告李某的一种补偿

  • 未达到法定婚龄结婚的 婚姻效力如何
    日期:2016-02-17 点击:182次

    未达到法定婚龄结婚的 婚姻效力如何结婚是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只有具备法定实质要件和通过法定程序确立的男女结合,才是合法婚姻,发生婚姻的法律效力。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法定结婚实质要件,违反了结婚的禁止性规定,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违法婚姻。无效婚姻称作婚姻,只是在约定俗成的意义上使用,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