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家常识专栏简介

婚姻常识与婚家常识

  • 如何写好离婚协议书
    日期:2016-04-01 点击:226次

    如何写好离婚协议书经常有人咨询离婚后发现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公平,或是对方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想重分或是再分财产。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看原来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约定的。通常来说,如果协议书里有“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的兜底条款,再想推翻原离婚协议要求重新分割或是再次分割就很难了

  • 怎么签订离婚协议书更有利
    日期:2016-04-01 点击:163次

    怎么签订离婚协议书更有利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婚姻法》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 诉请法院离婚原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日期:2016-04-01 点击:254次

    诉请法院离婚原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终止婚姻关系为目的,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因此,应当认定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但是离婚协议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

  • 什么样的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日期:2016-04-01 点击:257次

    什么样的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供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故本案的房屋应按协议约定归被告徐某所有。

  • 协议离婚、可以反悔吗
    日期:2016-04-01 点击:219次

    协议离婚、可以反悔吗法院经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日期:2016-04-01 点击:116次

    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之前司法实践中,确有法院将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作为判决财产归属的参考,但201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对此已明确作出新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签了几份离婚协议、哪个有效
    日期:2016-04-01 点击:105次

    签了几份离婚协议、哪个有效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协议中哪些条款无效
    日期:2016-04-01 点击:123次

    离婚协议中哪些条款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还彩礼、三金属于彩礼吗
    日期:2016-03-25 点击:260次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还彩礼、三金属于彩礼吗在大部分农村的习俗中,男方提出离婚的就应当放弃彩礼钱和“三金”,作为对女方的补偿,这一点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属于“民间习俗”,是符合大众道德观念的。所以,虽然原、被告双方未领取结婚证,但已在村里公开办过“婚宴酒席”,即算公告双方已经结婚,在“民间习俗”中就算“一家人”了,且已同居生活,事实上已经形成夫妻关系。因此,在离婚时被告无需归还原告彩礼钱和“三金”。

  • 居住权是否等于所有权
    日期:2016-03-09 点击:510次

    居住权是否等于所有权“居住”和“所有”体现出的法律问题是不同的,居住指的是房屋的使用权,而所有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前者只能居住使用,不能转让、处分,而后者才是严格意义上的房屋所有人。如果张女士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张大爷将房产交由她一人继承,只能根据遗嘱的约定,房产由兄弟姐妹四人继承,张女士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