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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马某某与任某离婚纠纷案
    日期:2023-09-26 点击:12次

    马某某与任某离婚纠纷案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双方系自由恋爱、自主婚姻,婚前感情基础深厚,婚后感情融洽,婚龄已达十二年之久,并育有一女。现任某身患多种疾病,需要家人照顾和家庭温暖帮助其渡过难关,任某在庭审中多次表示希望马某某回归家庭。法院念及任某患有重大疾病,更需要马某某的关心及照顾,希望双方在生活中能够互相理解、互相体谅,共同增进夫妻感情,维护好家庭生活,故判决驳回马某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 申请人刘某某申请指定监护案
    日期:2023-09-26 点击:13次

    申请人刘某某申请指定监护案申请人是否真正具备监护能力,则需法院结合申请人的身心状况、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等综合审查确定。本案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深入社区及学校,走访相关群众,核实刘某某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于某某在生活上的联系程度,并询问了被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的意愿,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确认的慎重性。宣判后法官进行了回访,向于某某本人及刘某某询问其近期的成长及学习生活情况。经了解,刘某某以监护人的身份为于某某申请困难救助、免除学杂费等事项,切实尽到了监护责任。

  • 李某与王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日期:2023-09-26 点击:22次

    李某与王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针对李某提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民法院依法于接到申请当日即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王某某对王小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王某某威胁、骚扰、跟踪王小某。针对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法官从有助于未成年人成长角度出发,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王小某变更为由李某直接抚养,由王某某支付抚养费至王小某18岁。为彻底杜绝家庭暴力,法院联合司法所对李某和王某某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责令二人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 负债后协议离婚将房产赠与子女,债权人能否起诉撤销?
    日期:2023-09-25 点击:22次

    负债后协议离婚将房产赠与子女,债权人能否起诉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规定内容进行了完善,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债,夫妻一方通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撤销相关财产处置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 买某诉蔡某离婚纠纷案(司法裁判中肯定家务劳动价值,依法支付离婚经济补偿)
    日期:2023-09-22 点击:14次

    买某诉蔡某离婚纠纷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照顾老人、子女等需要,而将更多时间精力投入到无偿的家务劳动中,为家庭生活提供服务和便利的同时,也影响甚至放弃了自身的职业发展,这种社会现象较为普遍。夫妻一方的家务劳动,不仅服务了整个家庭,也为配偶能够集中精力干好工作提供了无形支持。根据民法上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负担家庭义务更多的一方,为家庭整体考虑而失去了自我发展机会,理应获得相应经济补偿。

  • 赠与人生前的赠与能撤销吗?
    日期:2023-09-20 点击:17次

    赠与人生前的赠与能撤销吗?在办理继承类案件中,经常会有客户咨询: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已经和他人签订了赠与合同,现在被继承人已经去世了,作为继承人还可以撤销这个赠与合同吗?下面呢我们来看一则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 离婚诉讼中涉及不动产问题的解析
    日期:2023-09-19 点击:9次

    离婚诉讼中涉及不动产问题的解析尽管你现在不出售房屋,但房屋的增值是客观存在的,既然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你,则此增值必然由你享有。而这一增值是与配偶一方参与共同还贷的贡献分不开的,对方还因此丧失了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屋的机会。所以,由一方独享因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利益,对另一方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建议你主动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向对方支付补偿,或者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

  • 丈夫在离婚冷静期间借款欠债,妻子是否应该一同偿还?
    日期:2023-09-19 点击:18次

    丈夫在离婚冷静期间借款欠债,妻子是否应该一同偿还?具体到本案中,法院经审理认为,邝某无法证实官某将35万元借款用于生产经营,也无法证实借款用于两被告夫妻共同生活,应由邝某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结合两被告的夫妻感情状况,本案35万元债务发生于两人离婚前夕,在夫妻双方感情矛盾不可调和的情况下,官某将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不切合实际。综上,邝某主张本案债务属于两被告的夫妻共同债务缺乏事实依据,白某无需对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婚内丈夫自愿转给第三者的钱,妻子能要回吗?
    日期:2023-09-19 点击:30次

    婚内丈夫自愿转给第三者的钱,妻子能要回吗?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虽然恋爱与婚姻自由,但应当符合婚姻家庭观念和道德规范,任何一方发生婚外情,都会破坏婚姻和家庭的美好,也会背负社会的骂名。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共同营造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未登记结婚但同居生子,彩礼酌情返还的比例如何确定?
    日期:2023-09-18 点击:41次

    未登记结婚但同居生子,彩礼酌情返还的比例如何确定?根据该规定,被告收受的礼金应予酌情返还原告。综合双方同居生活时间、分居后孩子抚养实际、被告对陪嫁处置意见,彩礼返还比例综合考虑返还以30%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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