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财产纠纷诉讼专栏简介

财产损害指以金钱加以计算的损害,如医疗费支出、误工费用、物之价值减损或修缮费用等。一般而言,违约行为主要导致财产损害,而侵害任何民事权益都可能出现财产损害。不仅财产法益(物、无体财产权)受到侵害会造成财产损害,人格或身份法益遭受侵害也会产生财产损害即致使受害人的财产减少。财产损害根据损害的财产的形态可以分为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实际损失又称积极损害,是指现有财产的减少或灭失。可得利益损失又称为消极损害,是指应得到而未得到的利益的损失,即未来财产的减损。有学者将实际损失又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参见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条),前者相当于实际损失,后者相当于可得利益损失,这一分类容易与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所造成的损害相混淆。

  •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概说北京房产合同律师浅析
    日期:2012-01-07 点击:226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而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益所支付的费用和必须缴纳的税收。可得利益主要有两种,一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取得对方交付的财产基础上,利用该财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二是在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中,劳务或服务的提供者通过提供劳务或服务获取的预期纯利润。可得利益损失就是指受害人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上述预期纯利润的损失。

  • 北京合同律师探析可得利益损害赔偿与实际损失即积极损害赔偿的法律界定
    日期:2012-01-07 点击:1102次

    北京合同律师探析可得利益损害赔偿与实际损失即积极损害赔偿的法律界定,学界一般认为,可得利益损失赔偿与积极损失赔偿相对应,两者共同构成违约损害赔偿案件中损失赔偿的范围。司法实务中正确认定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首先,应注意划清积极损失赔偿与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界限。这两者既有诸多相同之处,又有较大的差异。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